山东临清市新农村建设不能是违法小产权房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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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2日,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在这严格的法律法规之下,依然有人以身试法,视法律法规无存,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大搞房地产开发。近期本网接山东网友爆料称“有人在临清市八岔路镇艾寨村,占集体土地大搞房地产开发”就此事件本网驱车赴实地调查了解。

七栋十层高浅红米黄的楼房已经拔地而起,全部封顶,有两栋正在外墙装修,和周边居民的住房反差极大,几栋高楼屹立在村中央向过往的人们彰显着它的高大上,同时也在藐视着周边居民的低矮民房,也在向广大村民宣示着开发商的实力,使当地村民对这儿高楼大厦望而却步。

艾寨村民:告诉记者,所建楼房是拆迁村民宅基地,占多少给楼上多少住房,占了有二十来户,多余的房都卖给外面人了。

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了艾馨居小区二期售楼处,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十楼只有一套了120平,2960元每平,四楼至十楼都已经卖完了,一楼到三楼还有几套,3000元每平,公摊面积在20以下,“能办房产证吗?”不能,是新农村建设“小产权房”。

2020年新政禁止新建和买卖小产权房

(1)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且执行一户一宅的制度,据了解,国家严令禁止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建造小产权房,若是有人违规建造,将会面临惩处。

(2)小产权房不止禁止新建,还禁止买卖,若是违规买卖小产权房,买卖人将会被没收非法收入,城镇户口更是被禁止购买想买农村房屋。

禁止新建与销售小产权房;首先,当地政府要严格审核以农村集体名义申报的住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源头上禁止“小产权”项目。要从各个环节上加强监管,对于违反规定开工建设的,要及时发现,坚决制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出售的小产权房,要没收非法所得。

2018年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临清市八岔路镇艾馨居小区,一没有用地手续,二无施工许可,三无建设许可等。没有任何相关手续,是如何把七栋十层高,一个庞大的小区建起了的?又是如何规避法律,逃脱日常综合执法巡查的?此背后是否有无形的手在为开发商支撑保护伞?是否有利益输送?

针对此事件本网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