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进驻山西省开展督察。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的情形,可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和生态环境部机关纪委反映。电子邮箱为:jb@mee.gov.cn;信箱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100006。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1年4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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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接种疫苗齐心协力,防控新冠人人有责。4月7日,山西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百日攻坚行动”推进暨培训视频会召开,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有序推进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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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着力按照“属地管理、区域分开、重点推进、先易后难、知情同意、免费接种、安全有序”的原则,科学稳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6月30日前,至少完成全省常住人口数40%约1491万重点人群、2982万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全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分梯次推进,我省为第二梯次,总体安排为:

4月份完成前期接种对象第2剂次接种并做好大规模接种准备;

5月份完成目标人群第1剂次接种;6月份完成全部第2剂次接种。

4月份重点工作任务是:

提升能力、夯实基础,全面备战,做好人员、物资、技术、信息化、培训等各项准备,全力提升疫苗接种能力和信息化覆盖水平。

在开展应种人员信息采集方面,各级要组织应种人员利用“支付宝健康码、健康山西公众号、三晋通”等平台,开展接种人员信息采集录入。

在充实基层接种力量方面,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接种任务,采取“固定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移动接种点”相结合的办法,大量设置疫苗接种点。

在做好物资储备保障方面,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接种任务和疫苗储运需求,按要求做好冷库、冷藏车、冰箱、冷藏箱等冷链设备的更新、补充和扩容,务必保证疫苗质量安全。

5月份至6月份是集中攻坚接种期。

5月份起,我省结合疫苗供应到位情况,全面开展集中攻坚接种工作,全省日接种量要达到80万人次以上,各市日接种能力应至少达到7万人次,太原、大同、长治、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等市日接种能力要达到10万人次。

确保到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应种人群第1剂次接种任务,压茬推进第2剂次疫苗接种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应种人群第2剂次接种工作。

在接种人群安排方面:

按照重点人群优先顺序,首先安排职业暴露风险较高人群,与境外有人员货物往来的航空口岸所在县(市、区)18岁以上人群,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职工、大型商超服务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接种疫苗,稳步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工作。

对于其他普通人群,要见缝插针采取灵活接种方式,分类施策、优化服务,做到“能快尽快、应种尽种”。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党员、干部要带头接种,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在接种实施过程中:

各市、县要发动当地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通过发送信息方式通知目标人群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开展预约接种,采取“团队预约+个人预约、定点接种+移动接种、集中接种+零散接种”等方式努力做到精准预约,避免人员聚集。(记者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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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向公众提供“新冠疫苗”接种登记服务接种记录查询服务》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Q1现阶段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后,还需要加强免疫吗?

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

Q2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

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

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来源:山西新闻网

​ ​ 三

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

04月08日03时25分在 山西临汾市洪洞县 (北纬36.28度,东经111.70度) 发生3.1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

​ ​ 四

来源:霍州公安

广言路道路工程(光宇东街至鼓楼南大街段)​​

项目批前公示牌

广言路道路工程(光宇东街至鼓楼南大街段)规划方案已报我局审查,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广言路道路工程(光宇东街至鼓楼南大街段)

二、建设单位:

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位置:

光宇东街至鼓楼南大街

四、规划要求、指标:

(一)广言路道路工程(光宇东街至鼓楼南大街段)主要内容:

工程起点位于光宇东街十字口终点位于鼓楼南大街交叉口,道路全长795米,红线宽30米,东西走向的道路。沿线由西向东依次与规划光宇东街、规划华门南街十字相交,与规划华门东街T字相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行道树)﹑电力排管管道工程、通信电缆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雨水管道工程、照明工程(路灯)、交通设施工程、热力管道工程、给水管道工程等。

(1)横断面布置: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横断面为三幅路断面,中间设18米行车道(双向六车道)、6米人行道。

(2)管线工程:

道路自北侧至道路中心线依次布置管线为:电力排管管道工程、通信电缆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雨水管道工程﹔

道路自南侧至道路中心线依次布置管线为:热力管道工程、给水管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二)项目建设须符合道路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三)无障碍设施、人行道、过街设施等应按照专业规划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同步竣工。

(四)道路及管线建设应保证现有管线的安全运行,处理好与周边地块及现状道路的衔接,并征求道路两侧用户及各管线单位意见。交叉口与重要节点需预留横向管沟及管线,保证五年不得开挖。新管线建成后,必须清除废弃管线,保证地下管线资料现实性。管线工程覆土前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数据和测量图。

(五)电力、通信、燃气、热力、给水、排水、中水(预留)等市政管线及亮化、充电桩工程(预留)许可包含在本工程许可内。

公示时间:2021年04月07日——2021年04月20日

五、拟许可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

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

监督电话:2223071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4月07日

临汾市尧都区体育街南延道路工程益民路至南外环路改线段

工程项目批前公示牌

临汾市尧都区体育街南延道路工程益民路至南外环路改线段工程规划方案已报我局审查,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临汾市尧都区体育街南延道路工程益民路至南外环路改线段工程

二、建设单位:

临汾市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位置:

中心城区

四、规划要求、指标:

1、临汾市尧都区体育街南延道路工程益民路至南外环路段改线工程,起点桩号为K1+261,终点为与南外环路交点,桩号K1+596.997,全长335.997米,红线宽度32米,用地面积约1.0584公顷。用地性质城市道路用地。

2、横断面形式采用一块板,中间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设6米人行道。新建支线管廊,各类市政管线布置∶道路东侧人行道下布置雨水,道路西侧布置地下综合管廊,管廊内设置污水、供热、供水、中水(预留)、电力、电信、燃气管线。满足管线单位的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同时预留发展管位,并按照国家规范合理布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

3、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采取透水地面、雨水收集、蓄水设施等措施。道路建设应确保横跨体育南街的东西向排水顺畅,不受影响。

4、道路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无障碍设施、人行道、过街设施及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应按照专业规划与道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5、依据相关规划设计的高程、坡向及已形成道路用地现状,合理确定标高,处理好与东赵路、尧都路等道路的衔接。

6、管廊工程与各管线工程规划许可包含在道路工程规划许可内。

公示时间:2021年04月07日——2021年04月20日

五、拟许可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

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

监督电话:2223071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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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