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通讯员 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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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水是很多家庭的常备药品,湖北恩施男子黄某喝藿香正气水后驾车被查出醉驾。4月8日,记者获悉,湖北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因过量服用藿香正气水的醉驾案,近日在恩施市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0年10月21日晚21时许,黄某服用16支藿香正气水后,驾车行驶至凤凰大桥时遇民警查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酒精浓度为215mg/100ml,民警于当晚9时50分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并送检,经司法鉴定,送检的黄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69.8mg/100ml,确定其为醉酒驾驶。

与一般的醉驾案件不同,嫌疑人黄某并没有饮酒,只是服用了含有酒精的藿香正气水,为什么会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呢?案件移交到恩施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就有关问题查阅资料。发现黄某长期大量服用的藿香正气水使用说明上明确载明其酒精含量为40%-50%,饮用后不能驾驶机动车辆。

检察官认为,黄某明确知悉其服用藿香正气水有酒后反应,案发当日仍然在大量服用藿香正气水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乙醇含量高达169.8mg/100ml,其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藿香正气水不是酒,为何会醉驾?检察官称,对危险驾驶罪条文醉酒驾驶机动车中“酒”的理解,不应限于白酒、啤酒等酒类,而应根据立法目的、法律用语的本义理解为乙醇酒精;对“醉酒”亦应理解为明知是含有乙醇的物质而服用致使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刑法要求的醉的程度,处于醉酒的状态。藿香正气水等含有酒精的饮品虽然不属于酒类,但大量服用后仍会导致其驾驶的安全性受到较大影响,表现为肌肉运动不协调,行动笨拙,反应迟钝,困倦甚至昏迷,驾车极易发生车祸,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等公共安全。

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应引以为戒,驾车前不要大量食用、饮用含酒精成分的食品、饮料、药品,确保自身和公共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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