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艺术在西方国家尤为盛行,不管是画什么出名的画家,在他学画期间一定接触过人体艺术,并且一定深入研究过。这方面中国艺术家就保守很多,大多数中国画家和大部分中国普通老百姓一样,将人体艺术列入到禁区,将人体艺术当作是洪水猛兽,甚至有些画家提到人体艺术都会情不自禁地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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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西方国家的画家喜欢人体艺术,但是你们发现没有,古代西方画家,基本都是以女神为题材进行创作,很少画真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很多艺术评论家也对此匪夷所思,西方国家思想较为开放,其原因肯定不会是羞于画真人,那又是什么原因让西方人体艺术大师止步真人呢?

在中国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根深蒂固,尽管有些画家技痒难耐,但是还不敢将真人画摆到台面上来,只能私底下相互传阅。虽然从来没有听说哪位画家因为画这个而被砍了头,但是人都是要脸面的,拿不上台面的始终都不敢轻易去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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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虽然在男女方面比中国开放,但是却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律约束,在古代西方,画人体是要被判以绞刑的死罪,罪名是漠视神权,亵渎神灵。按理说,人体艺术是艺术创作,何来藐视和亵渎之罪?但在被禁欲的封建宗教和神权禁锢的西方国家,仍然被认为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行。以至于在这种禁欲和酷刑的统治下,连普通民众都视真人的人体艺术为洪水猛兽,而无法容忍。

后来,越来越多的西方画家站出来反对这样的法律政策,开始打起了擦边球,法律规定画世俗女人的人体是亵渎神灵,那我就画你们供奉和朝拜的女神,画她们的人体,总可以吧。于是乎,越来越多的西方画家在这条路上打开了局面,不断的创新,不断的探索,一次又一次地试探着法律的最低线,女神的衣服不断变短,越来越透明。400年的时间了,出现了各种穿着性感的女神,但是画家们始终不敢突破最后那道红线,真真正正地画一个世俗中的真的女人。

隐忍了400年,一位西班牙油画家终于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画家,他叫戈雅,那时候已经经过了14至16世纪的文艺复兴的洗礼,古典写实风格的油画已成为欧洲油画艺术的主流,据说有一次戈雅和人喝酒,醉酒之下色胆包天,偷偷的溜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老相好的住处,偷偷地给她画了一幅人体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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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终究有败露的一天,戈雅因为画了世界上第一幅世俗女人的人体而遭了殃,被当时的法律处以酷刑。

直到19世纪,西方画家们才完全摆脱了封建法律的束缚,堂堂正正地将画面上世俗中的女人代替了神话里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