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税务局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4月1日起,我市正式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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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出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于所有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销售额标准从每月10万元提至15万元,如果纳税人选择以季度纳税期,那么纳税人在季度内销售额未超过45万的,也可享受此次政策的优惠。

做为

“如果一个纳税人每个月的销售额都能够保持在十五万元,增值税全年免税额就是五万四。”涪城区税务局城厢分局局长任小涛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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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涪城区的绵阳胜航广告有限公司是一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去年由于公司前三季度的销售额均超过了30万元,不符合去年的免征增值税政策条件。今年增值税免税标准从每月10万元提至15万元后,将为公司节约3万元左右的税收优惠。

“节约下来这笔钱,我们准备用于员工在职培训和企业业务拓展。我觉得这项政策对我们小微企业来说,不仅是‘真金白银’实惠,更能有效增强我们企业发展的后劲。”绵阳胜航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文秀琼告诉记者。

此外,政策针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包租婆”,在出租不动产时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同样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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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个自然人,他的房租收入一个月是10万块钱,但是他一次性收取了半年的房租,那收租这个月的收入就是60万,但因为他是自然人,他就可以选择按租赁期来分摊计算收入,这样他也是能享受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的。”任小涛告诉记者。

为确保企业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涪城区税务局组建了减税降费导税团队,为纳税人提供宣传辅导,确保真金白银尽快落到纳税人手里。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辜宇琪
责编:牟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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