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仙游法院对涉案的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在穷尽直接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后,将依法采取网络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即通过仙游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法院门户网站(http://fjxyxfy.chinacourt.gov.cn/)刊登相关公告送达的开庭信息及裁判结果,现将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示如下:
仙游县人民法院
公告
林振奋:
本院受理原告谢霞香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谢霞香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林振奋立即支付给原告谢霞香补偿款人民币100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文由仙游法院原创,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关注我们 | 不仅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