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某小区内,一位王姓男子在小区内遛狗却没栓狗绳,结果爱犬意外被一辆小轿车碾压致死。事件发生后,王先生很是伤心,同时也非常的气愤,因为他认为肇事的司机态度一点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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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王先生的描述,事情发生在4月2日那天。当时他正带着爱犬在小区内散步,由于没拴狗绳的缘故,狗子突然就从他的身边跑开了。这时候正巧有一辆车从护栏处开过来,于是王先生挥起手来,示意对方慢点开,以免伤到狗狗。

这辆车于是躲开绕行,保证了狗狗的安全。但不久后又来了一辆车,而且车主还是个女司机,王先生家的狗狗这次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它被车子直接碾压而过,狗命当场丧于车轮之下。

王先生见此情形下立即拦车讨说法,并且与女司机发生了争执。而在这个期间内,女司机一直不肯下车,只是坐在车内打手机。王先生觉得司机的态度让人难以接受,不管怎么说狗狗也是一条生命,司机把狗压死后不下车不道歉,这不仅说不过去,也显得太没有爱心。

可是司机也觉得很无奈,由于被围观阻拦,就说了句:“你们过分了!”这时在旁边围观的一个女子立刻高声叫喊道:“我们哪里过分了,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当看到有人拿手机拍摄自己,司机便挥手进行阻拦(车窗是开着的状态)。这时那名围观的女子又叫嚷道:“还打人呢!打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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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谈赔偿事宜时,王先生说自家的狗狗是花了4800元买来的。虽然还没有办证,出门后也没有牵绳,但是双方应各让一步,只要求司机给1000元的赔偿款,这事就可以了结了。

最后王先生与司机一起到了派出所,经过进行调解协商后双方达成和解,不过具体的条件内容没有向外透露。

司机开车辗轧小狗,听上去似乎很残忍,但也是情有可原。由于狗狗高度有限,而且不是所有的狗狗都懂得避让车辆,司机在开车时又有盲区,所以这个责任貌似不应该由司机来承担。也可以说,在这件事上她很无辜。

因为司机当时并没有违章行为,完全是一个正常驾驶的状态。而王先生家的狗在没有牵绳的情况下钻入车底,同时司机也并不知情,因此司机也就不存在主观故意的心理,以及疏忽过失行为。

而且仔细推敲起来,这条倒霉的小狗以及它的主人倒是给司机造成了困扰,并留下了心理阴影。况且狗狗没栓绳的情况下还在小区内乱跑,这就已经是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了。

另外,作为饲养人的王先生不仅没办理狗证,而且在遛狗时也没有栓绳,更没能及时制止狗狗乱跑,并且还因狗狗而影响他人在小区内的正常行动,这些就已经违反了相关养狗条例中的多个条款。

综上所述,王先生作为狗狗的主人,在这起事件中具有不可推脱的重大过错。所以小狗遭辗压这件事,理应由狗主人王先生负主要责任,或者是独自承担责任。而作为司机在协商后给出相应的赔偿,则是一种人道的表现。按照人们平时常用的说法:赔钱是情分,不赔钱是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