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当地时间4月6日,美国中文网透露,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此前对前总统特朗普推特账户提出的一起诉讼案。

此前,美国司法部就以特朗普已经卸任为由,要求驳回该案,这一案件就变成了“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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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特朗普执政期间特别爱发推特,喜欢在网上参与各大事件的讨论,更是爱通过发推特表达自己的观点态度,他的行为被称为“推特治国”。

据了解,特朗普在推特上有6000多万的关注者,他常常发布一篇推文后,就会引发大多数网友在他的留言区狂热的讨论、争执,甚至还有辱骂。

在众多的粉丝中,也一直潜伏着许多黑粉,无论特朗普发什么样的内容都会有人找到空子,对特朗普进行“攻击”。

而时至今日才被驳回的特朗普推特案,就是源于2017年7月,特朗普一怒之下拉黑了7名批评者。

当时,哥伦比亚大学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代表7名被特朗普“拉黑”的推特账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原告指出,“特朗普作为政府官员,其账号相当于公共论坛,仅因批评的声音就拉黑网友,此举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有关言论自由的规定。故下级法院、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均裁决原告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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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案件的看法,美国国内掀起了不同的声音。一派认为,原告所言有理,特朗普的账号是应该属于公共论坛;另一派则认为,使用推特上的相关功能对于每个用户来说,是合理的行使权利。

当时审理案件的法官巴林顿·帕克讲道,在多数人看来,特朗普的推文,甚至是他的个人账户,显然构成了“国家行为”。

巴林顿还表示,“这些推文是由一名拥有国家权威的公共官员发布的,他们将社交媒体作为一种治理工具,并在一个互动的公共平台上作为官方沟通渠道。”

然而特朗普政府的律师则表示“在推特上屏蔽其他用户是每一个使用推特的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

目前此案终于尘埃落定,通过这“一波三折”的案件,政府官员使用社交媒体的方式被重塑。一旦要想搞“推特治国”,就意味着得忍受网民的抨击。

然而,对此案件的争议在美国依旧未断。

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为此案撰写了12页的意见书,他表示,此案本就应被驳回。

托马斯指出,当私人公司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去废除某一账户,却说该账户是一个公共论坛,这一点难道不是很矛盾吗。

托马斯此话显然是讽刺这个案件的“不合理性”。

此前1月8日,推特公司宣布,因特朗普账号存在进一步煽动暴力行为的风险将其封禁,随后特朗普用美国总统官方账号@POTUS发布的消息也被删除,特朗普竞选团队也同样被封禁。

推特公司称,特朗普发布的推文是一种“美化暴力”。

这一前一后的事件确实让人困惑,摸不清楚“公共论坛”、“言论自由”到底应该被如何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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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特朗普自己都很纳闷“别人可以拉黑他,他却不可以拉黑别人”。

不过现在无论是起诉,还是永久封号,可能对于特朗普来说已然不重要了。他已经打造了自己的个人网站,在网络空间中还保持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