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构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提供政策依据和法规保障。

《意见》从严格准入管理、加强过程监督、优化监管手段、落实保障措施四方面,构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

监管重点更明确。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重点关注收费高、规模大、连锁型培训机构的资金运转情况,探索建立“统一缴费、控制余额、分期付款、大额预警”的资金风险监管制度。

监管举措更精准。通过建设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整改、审批、备案、预警以及网上查询选课、诚信评价、交费退费等全过程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与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机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并依法处置。

监管保障更有力。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有执法权限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将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综合执法内容;教育督导机构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情况实施督导,并纳入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

另悉,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市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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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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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市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