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能不能全国统一划线、统一录取?

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北宋,就有两位大佬曾争论过。

欧阳修认为,“国家取材,唯才是择”,也就是说,选人才吗,你管什么地域籍贯呢,就该全国一盘棋,统一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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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砸缸

司马光却坚决反对,理由是,容易造成不平等和不平衡,比如有些省份(当时还不叫“省”,宋代地方最高行政单元称“路”),比较偏远落后,很可能就一个考上的也没有,这样不公平,而且古代取士,也都是按照地方郡国户口的多少分摊,所以今天,还应该这么办。

司马光嘴里的“古代”,说的是汉武帝时期。

一般认为,官员的“察举制”,不是汉武帝首创,但却是在武帝时期最终完善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则,是大儒董仲舒提出的,参照地方各郡国人口数量,把名额分配下去,雨露均沾,不能搞全国一条线。

至于说名额怎么分?和今天的高考招生分省计划一样,那就是大学问了。

比如东汉章帝时期,规定察举“明经科”的推荐人数,按照各郡人口分配,10万人以上的,就推5个人;不到10万人的,推3个。

东汉州郡形势

你说这事合理吗?就像把清华大学的招生计划,简单按人口比例,划归各省,好像也有点不太对头吧?

像汉朝时,开疆拓土四处扩张,边疆地区玩刀的人多、看书的人少,强行摊派,其实是稀释了整体人才质量。于是,汉和帝时补充规定,幽州、并州、凉州的边疆地区,大概就是现在的东北、西北一带,可以少推荐一些,那里10万人的郡,一年推1个就可以了;不满10万人的郡,就两年推1个;5万人以下的,三年推1个。

当然,“明经科”只是察举制中的一个科目,还有其他一些常设或不常设的科目,比如“敦厚质直”科、“至孝笃行”科等等,和才智无关,纯粹考察个人思想品德,后世皇帝选的时候,就没有厚此薄彼,统归每郡1人。

察举制到了隋朝,就演变成“科举制”,但万事开头难,最初的科举制制度设计,反而比察举制还要粗犷,直到北宋欧阳修和司马光的时代,也没有明确的按省配额,分地域录取的固定规定。

那如果今天的高考,也像网上的一些言论那样,搞全国统分统录呢?

那就先来看看,唐宋时期科举的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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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录取名额基本上被发达地区,也就是首都长安和东都洛阳之间的帝国核心区,瓜分干净了。河北、苏杭属于当时次发达的“二线地区”,也只能分一点汤汁,其他地域,更可想而知了。

比如在唐宣宗年间,具体说是公元850年,荆南(大致是今天湖北一带)考生刘蜕中了进士,这在当时是大新闻,一下就上了热搜,当地地方官为此专门致函表示祝贺,还给了刘公子70万的奖金,称为“破天荒”钱——没错,这就是“破天荒”这个汉语典故的来历。

以至于在当时社会,人们都有了成见,认为南方人就是粗鄙落后,坐不得庙堂、进不了“知识圈”。直到北宋初年,据野史记载,宋太祖赵匡胤还立下规矩:

不用南人为相……南人不得坐吾此堂(朝堂)。

不过老赵真大错特错了,从安史之乱到五代十国,北方打打杀杀一塌糊涂,王朝重心不断南移,北方士人纷纷南迁。中国南方的发展将超越北方,从宋代开始,已经是历史的定势了。

从宋朝进士的密度图(如下所示)看上去,在全国统一录取的情况下,江南、浙闽地区占了绝对优势,江西、四川地区也分了一杯羹,帝国首都的东京汴梁周边,只有淡淡的痕迹了。南方人不能当宰相的祖训,早在赵匡胤他侄子宋真宗时期,就不攻自破了。到欧阳修和司马光争辩的那段时期,南方人王安石(籍贯江西)一度权倾朝野。

这其实正是司马光所担心的——

中华帝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均衡,科举制不仅仅是一项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更承担着笼络社会精英,维护大一统局面,凝聚全国人心等等“潜任务”,既要注重选拔真才实学,也要顾及平等和平衡的问题。

隋、唐、宋三朝,其实都没有很好地解决不平等与不平衡的弊病。

当然,后来元朝的科举,搞过按民族成分,划分录取名额的办法,会试录取总额100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25人,这其实是加剧不平等和不平衡的做法,是开了历史倒车,在此就不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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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明确全国科举考试分地区录取,是在明朝。这要说起来,还是一段挺血腥的公案。

朱元璋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科举,殿试录取51人,居然全部是南方人。按道理讲,这也不是不可能,北方地区从靖康之变(1127年)开始,就成了汉人、女真人、契丹人、蒙古人等等民族融合的大熔炉,几经战乱厮杀,更别提幽燕之地,从安史之乱起(755年)就脱离了中原王朝的实际控制。因此说,北方汉子战斗力爆棚,但“文化软实力”,在当时,确实不如南方。

不过北方士子可不那么想——再怎么说,我们也不至于剃光头啊,一定有猫腻——于是直接告了御状,说主考官偏袒南方人。朱元璋就派出调查组,督促主考组织复查。

这老先生如果精明一点,随便挑几个北方考生上榜,这事也就过去了,但知识分子的“臭毛病”,看来和今天也差不多,仔细研究之后报告说,这北方人就是考得不行啊,就这试面——不能补录,一个我都不录!

朱元璋于是大怒,把考官团队和连带调查组,杀头的杀头、流放的流放,最惨的是那一期的状元,莫名其妙也被处死了。完后皇帝亲自组织考试,又录取了61名考生,没有例外,全是北方人。

这便是所谓的“南北榜案”。

老主考官刘三吾,当时已年过八旬,《明史》说他是“不设城府,为人慷慨”,为国选材想来也一定是出于公心,但是——他死得不冤!

此人表面上的恪尽职守,实际上却违背了科举考试的“潜任务”。

为了说明这种严重性,仅举一个方面例子:

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开国之初就定下了“南北更调”的组织原则。也就是说,地方行政主官必须异地就职,而且必须是南方人来北方就任,北方人去南方履职。这一制度后来发展到,官员任职期间,不能娶当地人做老婆,甚至不能在当地买房子,以杜绝裙带关系和腐败现象,维护大明江山稳固

你主考官一榜全录南方士子,将来官场上就全是南方人,让我这“南北更调”的基本政治制度,怎么执行下去?

北方人心里会怎么想?

他们考不上学,会不会还去玩刀?

我这个凤阳出生南方人,还能不能安心做北方人的皇帝?

有人统计过《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发现朱元璋统治时期,南方籍进士占总数的71%。这个比例确实有点失衡了,难怪“南北榜案”老朱要这么狂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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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案发后第二年,朱元璋就去世了,根本解决方案,还是他儿子明仁宗和孙子明宣宗拿出来的,那就是——分割名额,分省录取。具体说来,在全国组织的乡试中,录取名额分配如下:

南京国子监及南直隶(今江苏、安徽一带):80人;

北京国子监及北直隶(今河北、京津一带):50人;

湖广(今湖南、湖北一带)、广东,各40人;

河南、四川,各35人;

陕西、山西、山东,各30人;

广西,20人;

云南、交趾(今越南北部一带),各10人;

贵州,不单独开考,考生可以去临近的湖广行省参加考试。

乡试之后,便是最高等级的会试。

会试录取名额,总数限定为100人,按籍贯划分,南方士子60人,北方士子40人,这就是所谓的“南北榜”,首次实施于宣德二年(1427年),从此成为定制。

不过,出于微妙的政治平衡和“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明宣宗上台后又搞了一个“第三榜”。也就是说,从南、北榜里面,再各自拿出5个名额,一共是10个会试录取名额,面向边远省份招生,是为“中榜”。这就有点像是近年来,全国高考中单列的,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

本质的不同在于,朱明王朝的皇帝,在“专项计划”中夹带了私心,这个“中榜”的招收区域,除了云、贵、川、桂四省考生,居然还包括了今天的安徽合肥、凤阳、滁州、马鞍山等地。

为什么?那里是皇帝的老家吗,沾亲带故一大把,政策还是要给的。

如此,明代科举的会试录取名额分配就出来了:

从那之后,直到20世纪初科举制被废除,虽然名额划分有所变动,但是总量控制、分区录取、统编计划+专项计划,这样的录取原则,却一直没有变过。

时至今日,你也可以说,科举制度和高考制度,有着这样那样本质的区别,但是——

作为社会精英最重要的上升通道之一,作为社会治理最有效的调节手段之一,作为全社会热切关注的一种价值认同,二者还是很类似的,在某种程度上,也不是不可以类比。

看完了这一篇,中国从察举制到科举制,录取名额分配的发展过程,您还会说,高考应当全国一条线,统一分数、统一录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