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4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将全面启动第三个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医保领域首部行政法规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文共5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明确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等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职责,规范基金使用。三是要求建立健全监督、监管和执法体制机制,规定监管形式,规范监督检查措施和程序,全方位强化监管措施。四是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

该《条例》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制定的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障机制健康可持续发展都将起到重大作用。

近三年来 广东医保处理2万多家违法违规定点机构

据了解,2018年以来,广东省各级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4万多家次,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万多家,涉及金额7.9亿元。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4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日前,该活动已在全省全面铺开。

宣传活动将面向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和参保企业、参保人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内容,努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氛围。

广东省医保局表示,各级医保部门将努力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现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采写:南都记者李文 通讯员粤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