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一朋友本来5月1号要结婚,这两天居然被男方退婚了,当初说好男方出110万彩礼,女方出20万现金加市区房子一套,都归小两口所有。

订婚那天,男方拿110万现金和首饰,走时把现金带走了。女方爸爸就把房产证写女方名字,男方指责,说万一离婚什么都捞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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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不想去讨论上述事件谁是谁非,却让我想到了关于彩礼的事。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彩礼、聘礼、聘财等。

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到了现今社会,在某些地域、某些家庭,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

因为彩礼的意见分歧引发诸多矛盾,轻则两方家庭闹翻小两口分手告终,重则会大大出手甚至闹出命案。

湖南隆回县23岁男子罗某认识了17岁的女友小刘,并致其怀孕8个月。

不料却因为彩礼问题没有谈拢,女孩闹分手,一怒之下的小刘和同伙痛下杀手,杀了两个年迈的老人、一个孕妇,事后两人竟然在床前淡定抽烟15根。

无独有偶,2020年,苏州张家港警方抓获了一名潜逃26年的外省命案逃犯。这名逃犯身负三条人命。案件起因竟是700元的彩礼钱。

1994年4月,嫌疑犯熊某和女友王某谈了四年恋爱,因为熊某脾气比较暴躁,有殴打王某的先例,王某父母觉得女儿不应该跟他在一起了,提出退婚。

熊某则提出,既然要退婚,女方就要退还自己订婚时给的700元彩礼钱。王某家人则表示,二人交往这么多年,这钱不退也不是问题。

案发当晚,熊某再次去讨要说法的时候,王某家人正在吃饭,也没有叫他,而且,再次表示700元不退还。熊某顿时心生恨意,随即从厨房拿了菜刀讲三人残忍杀害。

但凡有正确人生观是非观或者有理智的人都知道:因为彩礼钱闹出人命,当然是不值得的!

现在,国家出手了。《民法典》第1042条明文指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男女双方虽为自愿结婚,但一方以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的条件,这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关于彩礼,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彩礼给与不给由双方及家人商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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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和男方之间出现了问题,男方有权“要回”彩礼,但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 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

(2) 双方办理了结婚证但能证明没有一起生活;

(3) 结婚前男方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另外,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男方不可要回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裴多菲有一句名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如果两个相爱的人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了,是不是要格外珍惜和重视呢?毕竟,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而且,一个恩爱和睦的家庭才是人生最大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