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家给我分配男(女)朋友就好了。”这句话我们听起来是不是非常耳熟呢?是的,如今很多人都恐婚,所以索性恋爱也不谈了,直接一个人生活。

的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或许因为工作学业或许因为外貌又或许因为别的原因找不到对象,所以很多人都会发出感慨让国家或者工作单位包分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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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也许是大家感慨时的一句话语,也许是大家开玩笑时的话语,而对于分配对象这件事情还真的达不到一个具体的落实和统一。

现在,很多人都选择了进厂,有的人是因为进厂工资高,而有的人是因为厂里面妹子多,可以在厂里面去找个对象,这样工作和婚姻就一举两得了。

今天下午,收到了好友的来信咨询:27岁武汉男子求政府分配对象,对此,你怎么看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我27岁,身高174,武汉本地人本科毕业,去上海工作三年了,存了大概25万多块钱,今年想回家武汉工作,想结婚,又没人和我介绍对象。

家里也着急,我也在努力找,好难啊,求政府和我分配一个吧,家里有一套新装修的婚房!三口之家,希望找一个善良的女孩。”“想结婚”“家里急”“好难”“求分配”。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作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看完案例,你有什么样的想法呢?有的人已经开始感慨了为什么这么优秀的人都没有对象,天理难容。也有人觉得现在找对象确实很难,对此,你怎么看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其实,如果是我的给这个男生建议,我想说他首先还是应该努力工作,使自己变得更优秀,广泛交友,以诚交友。用自己的努力和才华去吸引女孩,这样两个人的感情也会牢固,有婚姻的基础,家庭生活会更好。

讲到这里,有人又说这个男生不是已经很厉害了吗?确实如此,他的自身条件相当不错,没有找到对象,也许是缘分未到,也需要等待机缘。虽然他是对政府的信任,但是让政府给分配一个女孩的愿望可能与法不容。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们都知道新出炉了民法典,而民法典里面就有对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本条规定是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之一,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要即使政府想分配给你一个对象,也要征得女方的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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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该第后半段规定, 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也就是说,政府无权也不能以分配的形式来强迫或干涉婚姻自由的。现在,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