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31日,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来函,中化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重组通知》”)。根据《重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整体划入该新公司。本次重组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为保证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予以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