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

拟征收土地公告

菏泽信息港小编了解到内容如下:

菏泽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菏征公告〔2021〕14 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南,司庄行政村耕地、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西,十五 里张行政村耕地以北,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马岭岗镇司庄行政村、马岭岗镇十五里张行政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于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南,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西,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 北,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马岭岗镇十五里张行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南,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万乾行政村耕地以西,十五 里张行政村耕地以北,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马岭岗镇万乾行政村、马岭岗镇十五里张行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于万乾行政村沟渠以南,万乾行政村耕地以西,万乾行政村林地以北,万乾行政 村林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马岭岗镇万乾行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于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南,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西,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 北,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马岭岗镇十五里张行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贾坊社区耕地以南,贾坊社区耕地以西,贾坊社区、陈庄行政村坑塘以北,陈庄行政村、贾坊社区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吕陵镇贾坊社区、吕陵镇陈庄行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于贾坊社区耕地以南,贾坊社区耕地以西,贾坊社区耕地以北,贾坊社区建设用 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吕陵镇贾坊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 〔2020〕74 号)公布的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为二级区片,每亩补偿 7.1 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 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 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菏泽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会同高新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4 日由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 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 筑设施,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 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 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 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菏泽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 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源博

联系电话:0530-6202005 。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