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兵在军队中,一直处于弱势群体的存在。在一战时期,由于医疗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医疗组织也大多都是临时组建的,所以在残酷的战争中,伤残士兵鲜少有得到良好的救治。

到了二战时期,军事医疗的发展也日渐成熟,伤残士兵的痛苦能被有效降低。当他们得到较好的救治之后,重返战场的机率非常大。

其中就以法国来说,在战场上伤亡的二百五十万人中,经过救治之后,能够重新回到战场的高达83%,死亡率也只有7%。这样的数据在残酷的战争面前,显得如此仁慈可贵。

但战场瞬息万变,总有措手不及的情况。如果遇到正在突围或者紧急撤退的情况下,各个国家对于伤兵都是何种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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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

在战场上,大家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且都是一条船上的战友,一般能救便会救。依靠严格的救护等级划分,会抢先救助伤病较轻的。这样士兵的存活机率大,也可以保存兵力,更快投入战争。

而救助希望较小的伤员,在此时被放弃是很有可能的。毕竟在利益面前,人命就显得渺小了。而战争本身,便是反人道的。

二战中,法西斯帝国对于伤兵的处理就不人道,其中以日本尤甚。

当时的日军崇尚武道精神,被俘虏对他们来说,是耻辱,也是需要切腹谢罪的存在。所以一旦他们在突围中失败,自己切腹或者用子弹送自己最后一程,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项。

如果伤兵不愿意自己动手,别的士兵也会送他们最后一程。一开始他们会直接用子弹和手榴弹送队友上路,后来为了节省军事物资,子弹也不用了,直接用刺刀结束队友的生命。

更有甚者,直接一把火将伤兵全部烧死。或者对伤兵注射空气针,让伤兵肺动脉堵塞猝死。这听起来毫无人性可言,但确实就是日军一直鼓吹的“英雄”主义、武道精神。

毕竟,伤兵会大大降低军队的机动性,拖延行军步伐。而且运输和救治都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一旦进入敌军手中,甚至还会造成情报泄露。综合这几点考虑,日军才会不择手段将伤兵杀死。

再者,当伤兵还有一点利用价值的时候,会被日军用来断后。在突围中,会率先让伤兵留在原地做掩护,直到耗尽伤兵生命的最后一点价值,与敌人同归于尽。

所以二战期间,与日本的对战中也鲜少有人选择投降。因为投降了也没用,日军对自己狠,对别人只会更狠。

他们对待俘虏的方式,通常都是选择残忍虐杀,罔顾投降者的生命,无视人道主义精神。

二战时期的太平洋战争,美国与日本打得不可开交。其中美军“天真”地以为投降会受到优待,结果最终都是被日军进行惨无人道的屠杀。这也是最终美国会向日本投下原子弹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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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故可贵,生命价更高

相比较日军,欧美国家对于伤兵的处理则更为人道。他们大多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上,觉得战争如果势在必行,能保下一条命都是好的。

所以只要有条件,他们会运用卡车,甚至是坦克和飞机,来运送伤兵。如果真的到了极端情况,他们也会选择举手投降。需要突围的情况下,证明战争已经到了十分危急的局面。一般欧洲国家在没有到达需要突围的时候,就已经投降了。

与日本的军国主义思想不同的是,欧洲国家并不认为投降是一种可耻的行径,相反,生命价更高

这也得益于他们在一战时期的惨痛教训,一战中,德国战死人数177万人,法国更甚,直接战死超200万,伤残高达500万。再反观美国,从独立战争开始,再到南北战争,都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对于一向鼓吹自由和民主的国家来说,直接投降,善待伤兵对于他们来说更有价值。毕竟上得来战场的,都是年轻的一代人。他们活着才能在未来去建设更好的国家,要比为国捐躯而更有意义

所以他们很少会放弃伤兵,无论情况多么危险,都想着要把战友带回去,即使只是遗体或者骨灰,他们都会倍加珍惜。

欧美反战主义影片《血战钢锯岭》里,讲述了一个二战时期的上等兵军医,在冲绳岛战役上誓死拯救每一位受伤的战友,最终成功救下75名伤兵,就是真实事件改编。

救下一个、再救下一个。这样的想法在欧洲国家中比较流行,他们普遍认为,在横尸遍野的战场上,每一个士兵都是有血有肉的。

三、善待伤兵,才有民族大义

而要说到善待伤兵的国家,自然是离不开中国。

中国一直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其人道主义精神丝毫不逊色于欧美国家。

在二战中,中国是遵守《日内瓦公约》的,会优待战俘的国家。所以在二战后,欧洲国家基本在战场上遇到了中国的军队,打不过了就直接投降,也不会负隅顽抗。因为知道伤兵落入中国军队的手里也能得到优待,而不是像落到日军手里一样被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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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军队并不放弃每一位伤兵,如果有士兵受伤,医护人员会马上向前救治。虽然伤兵也会有将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的想法,但并不像日军那样,是被天皇的军国主义洗脑的。

且相较于日军的决不投降主义,中国的将士宁愿自己名声尽毁,也想要保护好士兵的生命。

素有“东方莫斯科保卫战”之称的衡阳会战,最终以日军的惨胜,中国军队投降作为结束。在这场战役中,中国军队战死1万6千余名,最终仅剩1200余名。当时的军长方先觉为了保全伤兵,一直在跟日军谈条件,最终才选择了投降,以保全伤兵的性命。

对于方先觉这样愿意为了伤兵而放弃掉个人名声的,也是极为英勇的做法。

而更英勇的是,中国远征军远征缅甸的时候,有1500名伤兵因为战伤和重病,担忧拖延了大部队前进的脚步,于是选择了自焚来表示自己的决心。

在他们看来,宁为烈士死,不为投虏生。其民族大义的气节,令人震撼。

《日内瓦公约》自1864年就被缔结,战争本身就是反人道的存在,所以有一部人道法来约束战争中双方的行为,其实是必要的。但在杀红了眼的人面前,《日内瓦公约》则变得可有可无了。

在战争中总是有输有赢,想要别人如何待你,就要如何待人。能够优待伤兵的国家,其民族气节也是令人尊敬的。

文/小羊
参考资料:《二战时期美国红十字会军队服务研究》,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