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提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违者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非机动车时,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的,应当避让。违者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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