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法院采取多元解纷机制,通过与镇府、村委会多次联动、协调,成功解决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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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鹤山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鹤山市鹤城某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经济合作社”)与被执行人李某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济合作社与李某于2018年5月份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李某租赁经济合作社面积约为80亩的土地用于花木种植业,租金为84000元/年,并约定了保证金、支付方式等事项。李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仅支付了一年租金后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经济合作社无奈提起诉讼,经鹤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李某需支付拖欠租金、场地占用费及相关利息

多元解纷促执行

因李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经济合作社向鹤山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不予理睬,仍未按期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发现李某名下银行账户及财付通内有小额存款,便迅速采取冻结措施,并在15日异议期满后将案款从李某银行账户扣划至鹤山法院案款专用账户,支付给经济合作社。

为执行尚未支付的款项,执行法官多次致电李某,但李某拒绝接听电话。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是经济合作社,其租金影响到村民的年底分红,执行法官马上联系鹤城镇府相关部门,协调案件处理。经多方协助,元旦后李某终于接听电话,他向执行法官表示,由于疫情及天气影响,花木种植行业销售惨淡,前期投资金额大,因此未能及时支付租金,他还想继续租赁该场地经营,承诺春节前出售花木后就可支付租金。了解该情况后,执行法官积极到所在镇政府走访及现场了解情况,做好双方调解工作缓和矛盾,案件向好的方面发展。

但今年一月疫情比较严峻,李某的花木销售再受影响,花木无法卖出,李某继续拒绝接听执行法官的电话。春节后,执行法官积极启动多元解纷机制,3月18日,在鹤城镇府的协调下召集双方到禾谷村委会,在友好的气氛下达成了和解,李某支付了相关款项,双方并就以后的合作达成共识,经济合作社对鹤山法院该案执行效果感到满意,并感谢法院与镇政府、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法院打开大门,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化解矛盾不再单打独斗。

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加强了

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

有利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关口把控、事后处置,

共同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来源:鹤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