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百佳人民陪审员”名单,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陈福蓉获此荣誉。

陈福蓉:2015年11月被任命为旌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200余次;法律宣传10余次。座右铭:人民陪审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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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以来,陈福蓉参加两百余起案件的陪审,每场庭审都能模范遵守庭审纪律,积极配合法官工作。五年来,她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参与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举报。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所以要多学、多问、多听、多看。”因为热爱,所以值得,因为责任,所以担当。

此外,陈福蓉对庭审外的法律宣传的职责也同样重视。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她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身边人听,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成为群众中的法律传播者。

旌阳区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选任、强化管理,在司法实践中磨练提升人民陪审员队伍整体素质。2020年,旌阳法院陪审员朱兴萍同志荣登“中国好人榜”,2021年陈福蓉同志被四川省高院评为“百佳人民陪审员”。

今后,旌阳法院陪审队伍定将继续肩负光荣使命,履行陪审职责,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司法民主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