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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工作要求,我市医保系统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停止运行,系统恢复时间根据切换情况待定。为保证参保人员正常就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异地就医手续办理

(一)转外就医入院。参保人员近期如需转外就医,可提前(2021年3月31日前)通过河北省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备案。系统切换期间,无法通过平台备案的,可直接去异地办理住院手续,在系统切换完成后进行补充备案。

(二)转外就医出院。系统切换期间,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与就医地医疗机构沟通,暂缓办理出院结算,待我市系统切换完成后,再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上直接结算报销(未备案的需要先办理补充备案),否则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不能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报销范围须遵循《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河北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

特别提示:参保人员如在系统切换期间已经在就医地完成出院结算的,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相关医疗费,报销时需提供收费发票、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社保卡复印件、报销申请单等相关材料。报销时可不提供异地备案手续。

(三)待遇享受标准。系统切换期间,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时,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均按正常办理备案人员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四)长期异地变更。系统切换期间,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变更将不能正常进行,近期有变更需求的请在2021年3月31日前或系统切换完成后办理。

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享受

(一)新增鉴定通过人员。包括3月和系统切换期间周办理新增人员。系统切换期间,鉴定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通过鉴定医疗机构查询鉴定结果。鉴定通过的参保人员系统切换期间需在鉴定医疗机构开药、治疗,其他医疗机构不能掌握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疾病鉴定信息,无法为参保人员开药。

(二)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药的参保人员。对于4月需要开药的参保人员,尽量在2021年3月31日前,到定点医疗机构提前开药。系统切换期间开药的参保人员,再次开药时尽量继续在系统切换期间开药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并办理系统切换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补录结算手续;否则需要专门到系统切换期间开药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结算手续。

(三)用手机APP开药的参保人员。对于4月需要开药的参保人员,尽量通过手机APP提前(2021年3月31日前)购药。系统切换期间,可与达润慢性病诊疗中心进行电话购药,咨询电话0315-6371921、0315-6371922。

(四)报销结算办法。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开药、治疗,相关医疗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系统切换完成后,患者再次开药时定点医疗机构对个人负担和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进行补录结算。

三、生育保险

系统切换期间,孕期产前检查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补录;参保人员异地生育不需办理备案手续。

全市医保统一咨询电话:5908000

来源:唐山医疗保险(ID:tssylbx)

编辑 刘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