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人,注意啦~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搬!家!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月29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搬至栖霞市妇幼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三楼(大庆路学校南丁字路口)并正式开展业务办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7:30-11:30,13:30-17:00(冬季)

7:30-11:30,14:00-17:30(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咨询电话:

0535-3461993

《出生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1、接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4、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出生证明》换证流程

1、换发申请表(现场提供);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原接产机构“分娩登记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孩子户口已报需带孩子户口本);

5、 如变更父母信息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6、父母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出生证明》遗失补办流程:

1、补发申请表(现场提供)

2、已报户口的盖一方公章,未报户口的盖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公章;

3、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被盗等相关声明的报纸相关材料;

4、原接产机构“分娩登记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补发的证件信息和原证件信息必须一致;

6、父母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机构外出生(非医院生产)流程

1、亲子关系申明(现场提供);

2、亲子鉴定报告(必须提供);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为了您的健康和宝宝的安全,请在具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院分娩;

2、请爸爸妈妈提前为宝宝起好名字,一经打印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时方可拆切;

4、《出生医学证明》孩子入托、入学、出国、迁户必备,请妥善保管;

5、对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和不能提供母亲身份证原件的不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重要性: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提供医学依据;

4、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5、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它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