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四年(1878年),吉林省九台县发生了一桩怪案:

一天上午,吉林省九台县上会同当铺的老板刘喜财到县衙报案,状告当铺伙计周老耀侵吞当铺银子,且畏罪潜逃了。县令扎拉和(满族人)接下状纸,打量了一番刘掌柜后,让他把事情从头说一遍。刘掌柜听罢,说出了状告伙计周老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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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耀是会同当铺的伙计,负责在外柜收当。外柜收当这一行不是一般人能胜任的,必须有一定的知识和眼力,能够准确看出典当货物的真假。有一天,县里一个叫朱万仓的人带来一个青铜鼎典当。朱万仓是个提笼架鸟的满族大少爷,他把一只青铜鼎往柜台上一放,自称青铜鼎是祖上传下来的,要求典当3000块银元。

周老耀见此鼎造型古朴,纹饰精美无比,但要典当3000块银元实在太高了,于是与朱万仓讨价还价,最终以300块银元买下了这只青铜鼎。周老耀收下这只青铜鼎,认为捡到了大漏,时常拿出来赏玩。

两个月后,掌柜刘喜财从外地回到当铺,周老耀捧出青铜鼎给他看。刘喜财仔细看了青铜鼎后,连连叹息上当,此鼎分明是一件赝品。青铜鼎在西周为国之重器,铸造工艺十分精细复杂,后世模仿者虽然能模仿其造型,却永远无法制造出其比例及气眼。

一般来说,真正懂行的专家只要轻轻敲击青铜器,听其声音就能分辨真假。刘喜财是当铺掌柜,精通青铜器鉴定,只需一看一敲就发现这只青铜器是假的。周老耀自知看走了眼,连忙将铜鼎收起,去寻找朱万仓把钱退回来。周老耀离开当铺后,却再也没有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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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过去了,周老耀销声匿迹,音讯全无。刘喜财去周家寻找周老耀,周老耀的父母和妻子都说他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了,家人还以为他这段时间忙,住在当铺没有回家呢。刘掌柜又到处派人去找朱万仓,经过一番寻找后,终于找到了朱万仓。

朱万仓说他见过周老耀,那只假的青铜鼎就在他的家里,当时周老耀上门退货时,他收下了青铜鼎,退还了300块银元还多加了30块利息给他。当时周老耀写了一张字据给他,作为回去交账的凭据。朱万仓说罢,拿出了一张字据,上面果然写着周老耀的签名和摁下的红手印。

根据朱万仓的说法,周老耀已经拿走了330块银元,并且离开了朱家。所以周老耀去了何处他自己也不知道。从种种迹象来看,周老耀肯定是携带330块银元逃跑了。正是因为如此,刘掌柜才用一张状纸将他告上了县衙。

县令扎拉和听罢,立刻派人将朱万仓带到县衙审问,朱万仓在县衙大堂出示了当票和字据,还有那只假的青铜鼎。朱万仓在大堂上说出了如何与周老耀交易,周老耀如何退还银元,他又是如何与他定下字据等,内容与刘掌柜的表述基本一致。人证物证俱在,扎拉和派出衙役到处寻通缉周老耀,海捕文书下发到各城镇乡村,全力抓捕周老耀归案。

又过去三个月,周老耀依然下落不明,衙役们跑遍了九台县及邻县几十个乡镇,结果还是一无所获。案子迟迟不破,刘掌柜多次到县衙施压,最后县令只得按照“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规矩结案。周老耀的父母妻子没钱还债,县衙将周家的房屋变卖,又将周老耀一个年仅3岁的女儿卖给别家当童养媳,这样才勉强凑够330块银元还债。

周老耀家还清了330块银元的债务,父母妻儿却无家可归了,周老耀的父母妻儿流落街头,靠沿街乞讨为生。周老耀此时名声已臭,九台县几乎人人都知道他是一个侵吞当铺财产,又抛弃家人私自逃走的人。周老耀遭到全县人的唾弃,其家属也未能幸免。周老耀的父母妻子在街上乞讨,受尽了路人的白眼和讥笑,很难讨到食物果腹。

冬天到来后,漫天大雪纷飞,周老耀的父母妻子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最后冻饿而死,尸体倒在街头无人问津。当地县衙害怕尸体腐烂引起疫病,让衙役们将尸体拖到乱葬岗上草草掩埋。周老耀的女儿被卖了,父母妻子都死了,周老耀依然没有回来。后来乱葬岗上的杂草淹没了坟堆,周老耀依然没有回来。随着时间推移,人们渐渐淡忘了此事。

两年之后,一个年轻的女人来到县衙大堂报案,女子声称她知道周老耀的下落。此时县令已经换成了张乔远,张县令翻开卷宗查阅后发现这是一桩旧案,便立刻提审女子。女子跪在大堂之下,说出了一桩令人惊讶的惨案来:

女子名叫秋红,40来岁的年纪,是一个居家做买卖的暗娼,她做的买卖自然是皮肉生意。县里有一个男子叫朱万仓,与秋红姘居多年,花言巧语骗得了秋红的欢心。朱万仓不事生产,幸亏家里祖辈有些积蓄,不然他连填饱肚子都成问题,哪还有余钱来包养秋红?朱万仓在秋红身上很舍得花钱,又是买金银又是送衣服,并且发誓永远要和秋红在一起,一辈子不辜负她。

一年前,朱万仓却像变了个人一样,不再登秋红的家门。秋红经过多方打听得知,朱万仓最近又喜欢上了一个妓女。这个妓女比秋红更年轻,更美丽。秋红不甘心这样被甩,于是登门去找朱万仓,结果朱万仓不顾旧日恩情,狠心将她逐出家门。秋红见朱万昌如此无情,于是便要来个鱼死网破,到县衙状告朱万仓杀人毁尸。朱万仓杀人毁尸的情况是这样的:

原来,当初周老耀得知青铜鼎是赝品后,带上青铜鼎去找朱万仓退钱。朱万仓是个提笼架鸟的纨绔少爷,在县里认识他的人不少,周老耀在路人的帮助下找到了朱万仓的家。朱万仓家有一个非常大的院子,拥有瓦房数间,马厩两处,还养着10几头大肥猪,看上去显然是个大财主。

周老耀在朱万仓家门口等待,一直等到天黑才看见朱万仓进门,于是在门口将他扯住,朱万仓客客气气地把周老耀请进了家里。周老耀把青铜鼎放在桌子上,指出青铜鼎造假之处,并要求朱万仓立刻把钱退回来。朱万仓此时却变了脸,一改刚才在门口的谦恭和客气,朱万仓说当时拿去的青铜鼎是真的,现在却说鼎是假的,谁知道周老耀有没有调包呢?买卖之事,离柜不认账,要想退钱绝对不行。

周老耀见朱万仓不认账,赖在朱家不走了。朱家吃饭他跟着吃饭,朱家睡觉他上炕睡觉,大有不还钱就誓不罢休之势。周老耀赖在朱家,朱万仓非常生气,因为理亏,也不好发作,只好给周老耀赔不是。周老耀不依不饶,要朱万仓把钱悉数退还才行。朱万仓思来想去,想出了一招毒计来。朱万仓拿出330块银元和一壶好酒,假装要给周老耀赔罪。周老耀不知是计,看到满桌子的银元后,按照朱万仓的要求在收据上签了字,并摁上了手印。紧接着,他端起了桌子上的酒一饮而尽。

周老耀不知酒里有诈,喝了掺杂蒙汗药的酒后当场被麻翻,用刀斧将周老耀的尸体肢解,然后放在宰猪用的大铁锅里煮熟,肉被煮熟后用大漏勺捞起用冷水冲,再捞起来抖动,此时肉与骨头分离开来。朱万仓把肉剁碎,拌在玉米面和野菜中喂猪,由于担心猪不吃人肉,他又弄来几升黄豆磨成豆浆一起煮,十几头猪很快就将这些肉吃得一干二净。

由于骨头和发辫是没办法给猪吃的,如果放火烧掉又害怕烧出气味引来外人关注,朱万仓便将骨头、头发和周老耀的衣服埋在马厩的粪堆里,只等明年衣服腐烂后连同马粪一起运出去种菜。但是后来朱万仓不知为何忘掉了此事,所以周老耀的骨头和衣服仍旧埋在马厩之中。

不久之后,刘掌柜前来找到朱万仓,朱万仓便拿出收据、当票和假的青铜鼎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把钱还给了周老耀,官府见人证物证俱在,便逼迫周家卖房卖女,周老耀的父母妻子因此冻饿而死,酿出了一场人间惨剧。朱万仓以为可以隐瞒一辈子,逍遥法外一生,他见周家已经家破人亡,此案已经成了铁案,于是沾沾自喜。

在一次醉酒后,朱万仓为了炫耀自己的勇敢和能力,对被自己搂在怀里的秋红说出了此案的真相。秋红当时认为朱万仓喝醉了酒,不过是在吹牛罢了,并没有将此放在心上。当朱万仓喜新厌旧抛弃了秋红时,恼羞成怒的秋红决定鱼死网破,她虽然不确定朱万仓所说是真是假,但还是冒险将朱万仓告上了县衙。

张县令听罢,当即带人去朱万仓家里调查,挖开马厩里的粪堆之后,果然找到了周老耀的发辫和尚未腐烂的衣服。张县令当即提审朱万仓,朱万仓与秋红当面对质,又有马厩里的衣服和骨头为证据。刘掌柜亲自查看了衣服,确定衣服就是周老耀当时所穿的那一件。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朱万仓不得不承认了杀死周老耀一事。

朱万仓贪婪成性,且手段残忍。他先是用假古董骗钱,被周老耀识破之后又杀人毁尸,周老耀被朱万仓残忍杀死,又被毁尸灭迹,家人还因此受到牵连,父母妻子冻饿而死,女儿被卖去当了童养媳。朱万仓泯灭人性,按律该当斩首。张县令将此案呈报吉林将军,再报盛京刑部。

最后,朱万仓被判处斩首,误判此案的扎拉和以及相关官员都受到了严厉处理,一些人被革职,一些人被降级,一些人被流放。对举报有功的妓女秋红,当地县衙奖励了20两银子。此案真相大白后,刘掌柜自知错怪了周老耀,导致其家破人亡,刘掌柜找到周老耀的女儿将她收为义女,等她长大之后将她嫁到一个好人家去。此案很快传遍东北大地,几乎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人性之恶,下场难逃

贪婪和人性,永远是绕不开的问题。人的恶,很多时候超乎人的想象。朱万仓是一个恶人,他贪财好色,又残忍成性,他杀人毁尸,又制作假证,他背信弃义,又企图掩盖罪行。朱万仓把人性的恶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是一个彻底的恶人,他活该有这样的下场。他的下场警示人们:人可以不做善事,但不可为恶害人;作恶能逃过一时,却逃不过一世。到报应来时,谁都跑不脱。

自此,清代杀人毁尸案,宣告结案。

参考文献:《清代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