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万物复苏,窗外景色格外的好。杭州某位住1楼的蔡先生却说,自己的心情很糟糕。3月26日,蔡先生向媒体反映,25号那天中午他打开自家主卧的窗户想给屋子通一下风,结果发现窗户旁边的地上有一大堆便便,还散发着阵阵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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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景令蔡先生十分难受,又觉得气愤。通过调取窗外安装的监控探头,蔡先生看到在24号晚上的9:11左右,有一名男子蹲在自家窗户外方便,停留了7分钟后才离开。

随后,蔡先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调取了小区监控,确定这名男子是一位外卖员。事发当晚,这名男子从4幢2单元出来后直接拐进了蔡先生窗外的这片小树丛里,蹲在一个井盖旁解决内急。

从视频监控上来看,那名男子并未穿着外卖公司的服装,所驾驶的电动车也没有外卖公司的标志。物业人员联系到这名男子,向他问起这件事,男子说,自己是外卖员,那天送完外卖后突然内急,一时找不到厕所,就在蔡先生窗户底下方便了。

记者向他询问是哪家快递公司的外卖员,男子一直回避这个问题,只说自己是个打工的,上有老下有小也很不容易,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提起跟蔡先生沟通的事情,男子说,蔡先生那天问他要1000元精神损失费,他觉得难以接受,而且自己已经跟他道过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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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男子所说的1000元损精神损失费的问题,蔡先生说,那只是一时气话,并没有打算真的向他要1000块钱,他是生气男子的态度。蔡先生说,他也十分理解外卖员的不容易,只是希望外卖员在外注意自己的形象,他们小区14幢旁边就有一个公共厕所,如果外卖小哥当天能在手机地图上查找的话就能看到。

之前曾看到多起报道,有人因为内急直接在电梯、公交车、街道旁等公共场所直接方便,甚至还曾看过一张十几岁的大男孩在操场上方便的图片,画面太辣眼睛有点让人不忍直视。或许有人会说,人有三急,一时憋不住了,但是我想问,在公共场合做这样的事情真的就不觉得难为情吗?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样暴露隐私的事情真的比拉在裤子里会好受些?

您是否面临过内急的情况,最后都是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