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妻子与好友有染
胡某将两人关在出租屋里
用斧背打碎了好友左侧肩胛骨
3月22日,记者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胡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图片来源网络 图文无关
奉贤区检察院介绍,胡某和杨某本是多年的好友,为了节省租金,两人合租了一套房子。2020年10月30日早上,胡某下班后回到家中,看到杨某仅穿着一条内裤出现在自己的房间里,而自己的妻子葛某还躺在床上。
胡某认为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质问杨某,杨某则辩称自己只是给葛某递一杯水。胡某不信,用拳头殴打了几下杨某,扇了妻子几个耳光,又把门堵上,不让两人逃走。
他从客厅、厨房找到一把斧子、两把菜刀和一根绳子,回到房间把杨某捆住,用斧背殴打杨某肩膀、背部及腿部,用刀面拍打杨某面部,不断逼问二人,期间持续几个小时,最后葛某借口去上厕所逃了出去,找到物业报了警。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将杨某解救。
经鉴定,杨某左侧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肩胛骨骨折、左髌骨骨折,双侧肩背部及双上臂挫伤,分别构成轻伤。
日前,胡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表示
遇事千万不要冲动,要使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权,任何原因都不应非法殴打、拘禁他人,否则必将遭受法律的制裁。
网友热评
小编还是那句话
冲动是魔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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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妻子与他人发生关系后,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一男子与妻子持刀赶至对方家里,残忍将4人杀害,其中包括一名11个月大的女婴。法院一审判处男子死刑,女子有期徒刑12年。受害人家属不服,申请检察院抗诉。
华商报记者3月12日从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受害人家属的抗诉申请检方已受理,并已向相关部门提出抗诉。
清晨发生血案,一家四口遇害
2020年2月27日清晨,河南省鹤壁市淇县高村镇发生一起凶杀案:1994年出生的陈某强和妻子庞某银(殁年27岁)、母亲王某枝(殁年51岁)、小女儿(殁年11个月)陈某某被人杀害在家里,4岁多的大女儿因为在另一个卧室睡觉逃过一劫。
案发后,村民和死者家属获悉,凶手是一对80后夫妇,鹤壁市淇滨区人,男的叫刘某宾,女的叫李某娟。作案后,两人逃离案发现场,随后刘某宾打电话报警,二人双方落网。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2月初,被告人刘某宾得知妻子与被害人陈某强发生婚外情,对此事耿耿于怀,逐渐产生要杀死陈某强一家的想法。
2020年2月26日晚,刘某宾提议第二天和李某娟一起去杀陈某强,李某娟表示同意。2020年2月27日7时许,刘某宾、李某娟驾车到淇滨区某市场购买了两把木柄单刃尖刀,随后来到陈某强家附近。下车后,二人各携带一把尖刀,由李某娟带路走到陈某强家门口。刘某宾拧开未上锁的门后,二人进入陈某强家中。在陈某强卧室内,刘某宾趁陈某强、庞某银及11个月大的小女儿在床上休息时,使用尖刀多次捅刺陈某强、庞某银和其女儿胸腹部、背部。
陈某强母亲王某枝听到响动后,从隔壁卧室出来看情况,刘某宾又持刀捅刺王某枝胸腹部数刀,致四被害人当场死亡。刘某宾行凶过程中,造成李某娟双手、肋部损伤。
二人驾车离开现场后,刘某宾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在小区门口等待,后被赶到的民警带至公安机关。检方指控,被告人刘某宾、李某娟共同故意杀害他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家属:
案发前李某娟丈夫曾打过陈某强,是否出轨不了解
庞先生是被害人庞某银的哥哥。2021年3月12日中午,提起妹妹一家四口不幸遇害的事,庞先生悲痛不已。
庞先生介绍,父母就他和妹妹两个孩子,妹妹庞某银出生于1992年11月,初中毕业。2015年,经人介绍,妹妹嫁给淇县高村镇小伙陈某强。“妹夫陈某强也是90后,初中毕业后学了厨艺,一直在当地餐厅打工。”2016年10月,陈某强夫妇的第一个女儿出生,2019年3月,两人的第二个女儿出生。在庞先生眼里,妹夫、妹妹心地善良,没听说和他人有矛盾。
庞先生回忆,案发前,妹夫在当地一家餐厅做厨师。2020年1月,妹妹回到娘家告诉家人,丈夫与餐厅同事李某娟在工作上合不来,产生矛盾。李某娟辞职后,多次找丈夫麻烦。
苏先生称,案发前,刘某宾曾开车撞击妹夫的车,之后下车殴打妹夫,“修车的钱还是我付的”。至于刘某宾为何撞击、殴打妹夫,妹妹、妹夫已经遇害,他们也不清楚。
苏先生是陈某强的姐夫。3月12日下午,提起岳母一家人的遭遇,苏先生叹息不已。“岳父岳母有两个孩子,妻子是老大,小舅子是老二”。苏先生说,他记得小舅子属狗,1994年出生。2013年,苏先生的岳父骑摩托车外出时发生单方事故,治疗一段时间后不幸去世。没想到几年后,家里又有4人同时遇害。
苏先生向华商报记者证实,案发前,陈某强确实被刘某宾殴打过。苏先生回忆,大约在2020年1月,岳母给他打电话,说陈某强要去见刘某宾,也不知道是什么事,让他陪着一起去。“到现场后,小舅子让我在车上等他,他单独去见刘某宾。”苏先生在车上远远看到,一男子用棍子打了小舅子几下,小舅子没有还手。小舅子回来后,他问是怎么回事,“小舅子说没事,他打我几下,事情就算清了。”
据悉,刘某宾与妻子李某娟均出生于1986年,案发前,刘某宾系鹤壁市某汽修公司员工。至于陈某强是否出轨李某娟,庞先生和苏先生都说之前没听说过,也是案发后才听办案人员说的。在庞先生和苏先生看来,陈某强比李某娟小七八岁,出轨李某娟让人难以相信。
两位家属介绍,陈某强一家4口遇害后,在当地政府帮助下,4人很快安葬。案发后,陈某强夫妇的大女儿被接往外婆家居住。
(当时的案发现场已被拆迁)
凶手一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12年
2020年2月2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刘某宾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2020年2月27日,李某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4月4日被逮捕。
2020年10月3日,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以刘某宾、李某娟犯故意杀人罪,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枝的女儿(陈某强姐姐)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10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庞某银的父母、大女儿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76余万元的民事赔偿。
2020年11月25日,因涉及个人隐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被告人刘某宾辩称,其不是和李某娟共同犯罪;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但提出:刘某宾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刘某宾不希望犯罪结果真正发生。被告人李某娟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李某娟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某娟在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与鹤壁市检察院公诉的事实基本一致。法院查明,作案过程中,李某娟因抢夺刘某宾所持尖刀,造成双手、肋部损伤。
被告人李某娟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供述,案发前,她和陈某强在当地一家餐厅工作,后来有了感情,发生过性关系。2020年1月初,丈夫刘某宾开始怀疑她和陈某强的关系,2月初她向丈夫坦白了这件事......丈夫作案过程中,她因阻拦致双手受伤。
鹤壁市中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宾、李某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四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刘某宾在犯罪过程中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二被告在犯罪过程中,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客观上有共同的行为,符合共同犯罪的特征,被告人刘某宾关于“不是和李某娟共同犯罪”的辩解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刘某宾虽有自首情节,但其滥杀无辜,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李某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对李某娟从轻处罚。
2020年12月8日,鹤壁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刘某宾、李某娟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计13万余元。
死者家属申请抗诉获受理,
检察院:已向相关部门提出抗诉
庞先生、苏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一审判决后,死者家属对民事赔偿和刑事判决都不满意。民事部分,家属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家属向鹤壁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死者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处刘某宾死刑是适当的,但对带领刘某宾持凶器闯入陈某强家,实施灭绝性屠杀的李某娟罪行认定和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李某娟在本案中也是主谋,依法应当严惩,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明显错误”。死者家属称,案发后,被告人家属既未看望慰问受害人家属,也未就民事赔偿与他们协商,至今没有赔偿死者家属一分钱,“希望检察院和二审法院充分考虑这点,依法严惩凶手”。
死者家属告诉华商报记者,一审宣判后,他们先后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向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春节前,抗诉申请已获受理。”
3月12日下午,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陈某强一家4口遇害的事他了解,死者家属的抗诉申请,鹤壁市检察院已向相关部门提出抗诉,目前案件正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