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包括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支持电影行业发展等税费政策。

1

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政策延续

疫情刚刚发生的时候,出台的2020年第13号公告,规定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直接免税,其他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税。

因为疫情刚刚发生,未预料到疫情的持久性,湖北又是疫情重灾区,所以,出了这样的优惠政策。

后来考虑到疫情的严重程度,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了延续到2020年12月的延续政策,也就是2020年第24号公告。

这次政策还是延续的,但是湖北地区的免税政策没有了,从2021年4月1日起,全国政策就统一了,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都是减按1%征税。

地区
2020年 2021年
2020年第13号 2020年第24号 2021年第7号 3月1日-5月31日 6月1日-12月31日 1月1日-3月31日 4月1日-12月31日 湖北 免税 免税 免税 减按1% 其他 减按1% 减按1% 减按1% 减按1%

2

生活服务等免税政策不再继续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收入(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直接免征增值税,因为这些行业受到疫情影响比较大,政策重点照顾。

这个政策是从2020年1月开始,政策出台的时候,截止时间是没有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入都是直接免税。

在2020年第28号公告明确这一优惠政策2020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把这个优惠政策延续到了3月31日,从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等就需要减按1%交税了。

需要注意的是,生活服务等行业免税政策,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享受,同样,4月1日起就需要按正常税率交税,生活服务和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运输服务适用9%税率。

纳税人 2020年 2021年
2020年第8号 2020年第28号 2021年第7号 1月1日- -12月31日 1月1日-3月31日 4月1日-12月31日 一般纳税人 免税 免税 免税 6%或9% 小规模纳税人 免税 免税 免税
减按1%

3

电影放映服务免税政策继续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整个2020年度,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都免征增值税。

这项免税政策将继续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这次对电影行业还是特别照顾。

纳税人 2020年 2021年 2020年第25号 2021年第7号 1月1日-12月31日 1月1日-12月31日 一般纳税人 免税 免税 免税 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 免税 免税 免税 免税

4

政策依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5

总结

2021年1-3月政策和之前一样,免的免,减的减;4月1日起,湖北地区不再特殊,将和全国人民一道享受减按1%优惠,生活服务等也不再享受免税,电影放映服务继续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