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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对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进行了细致的界定。

1.关于年限: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这一条限制了在校研究生考试的考生。

2.关于报考地:

重点加强对非本地户籍和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可通过核验社保、劳动合同等手段,验证其填报信息;

这一条限制了外地来皖考试的考生。

3.关于核查内容: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

这一条限制了没有社保代报名的考生及专业不满足的考生。

4.关于考后: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这一条表明资格不够考后也可能取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