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读公办学校
户籍都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
但,想要成为户籍生
动辄上百万的学区房却让很多
在昆山的人望而生畏……
而下面这位昆山论坛的网友
仅靠15万存款
不仅成功落户,还让孩子读上了公办学校
着实让人惊叹!
3月16日,昆山论坛网友“micning”发帖爆料:外地友人,2020年10月初决定常驻昆山,小孩要上学积分不够,普通单位上班,仅15W存款,几乎没得挑,只能捡小面积蜗居。城北城南城中,大概看过4-5套公寓,最后选定玉峰南赵厍28平微小过渡房,速战速决签合同,过户,拿产证,同步申请大人和小孩落户,3月16日拿到户口页,发信道谢。
历时五个月,解决上学,三口之家已入住,每月房贷三千多,以后会不会后悔,就不知道了!
帖子一出
网友们炸开了锅
@柠檬baby :挺好的,为了小孩很有魄力哇,比一边舍不得这舍不得那还要抱怨上不了学的强太多了,本来就是有舍有得,有所牺牲,恭喜你们
@沉睡的江南:目标很明确,就是为了小孩上学,这有啥可后悔的!
@听见花开:用行动为孩子创造学习环境,比那些埋怨这个那个的家长强多了
@鲱鱼罐头:这不叫公寓,公寓不能落户没有学区的,落户是人才引进落户吧?三口之家也挺好的
@木子李恋:怎么落户的,最近我在准备落户
@sjjbt:目标明确,不管15万还是100万,能解决困境才是硬道理
不少网友有这样的疑问
28平的房产确实上不了户口
据kb君后期了解
该网友是走了人才落户
但人才落户子女是不能随迁的
所以才买了这套
28平70年产权住宅性质的房产
用来给子女挂靠户口读书
kb君随手查了下赵厍花园的学区
小学:玉峰实验学校(南校区)
初中:娄江实验学校(初中部)
妥妥的双学区房!
想在这个小区买个80平的刚需房
按照均价20000元/㎡
总价至少160万起步
意味着首付也要近50万!
这对很多在昆山打拼的人来说
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
父母为了孩子上个好学校能有多拼命!
15万解决孩子落户上学
虽蜗居但值得~
这种教科书般的操作
kb君不禁佩服网友的魄力
该出手时就出手
这才是为了孩子上学的正确打开方式~
近日,随着积分入学、新生入学报名的启动
孩子读书的话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很多家长担心积分不够入不了学
让孩子成为户籍生或许是可行的方法
下面,来看看当下昆山的主要落户方式
购房落户与积分落户、人才落户、投靠落户
一
购房落户与积分落户
通过购房方式落户昆山
是目前最为常见的落户方式之一
单位职工、经商、退休人员等皆可申请
除投资纳税之外
其余人员申请时均需满足
购买昆山商业住房80平米以上
并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依法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房落户
最终申请截止日期是2024年6月30日
关于《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过渡期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解读
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人口服务,根据国家、省、苏州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过渡期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有关规定》)。一、制定目的
二、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1.落实国务院、省级、苏州市级相关规定的必然要求。国务院、省相继对户籍准入出台相关规定,苏州市结合特大城市的规模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了《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昆山等县级市(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政策,要求各县级市(区)就符合条件已购房人员的落户截止时间设置合理过渡期。《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昆政发〔2005〕47号)同时废止。为做好新旧办法衔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需合理设置购房落户过渡期规定。
2.保障已购房人员落户权益的必然要求。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拓宽落户通道,在取消购房落户的前提下需要设置过渡期,合理设置符合条件已购房人员落户的截止时间,结合便民利民等措施中涉及市外人员户口准入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已购房未落户群体的利益。
三、主要内容
《有关规定》明确了我市购房落户过渡期政策:
一是明确过渡期申请购房落户人员的条件。规定购买我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被本市单位合法聘录用,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或者符合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在本市经商、兴办产业连续3年以上、累计缴纳税金20万元以上条件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二是明确过渡期申请购房落户的截止时间。《有关规定》明确购房落户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四、实施时间
《有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此外,昆山增设积分落户渠道
购房条件不满足的
也可以通过积分的方式落户昆山
二
人才落户
去年5月1日起,人才落户新政执行
与昆山此前的政策对比
新的落户政策在社保上大大放松
本科无需社保即可落户
大专也从24个月减少到6个月!
1
个人申报
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第一条规定的以下人员: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
单位申报
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第二、三条规定的以下人员: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预审
(一)预申请
1.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首页—公共服务,根据申报类型进入相应申报入口。
个人申报:热点服务—人社—个人社保查询,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个人登录),实名注册后,选择“人才引进申报”。
单位申报:办事系统入口—人社—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企业CA),通过CA证书登录后选择功能菜单—单位人才引进—新增人才引进信息(CA证书中心咨询电话:0512-50161124)
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
其中学历材料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材料除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
(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服务大厅窗口(崂山路9号)办理《调档函》。
(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人才网(网址:http://www.kshr.com.cn/)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单位申报的还须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传《昆山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二、复审
公示期已满同时档案转入核查后,工作人员将对预申请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除按系统提示须补正相关材料外,无须提供其它材料。
三、终审
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将组织审核和审批。
四、户籍迁移
终审通过后,选择电子准迁的(仅限江苏省内),公安部门将准迁信息发送至户籍地派出所,待户籍地派出所迁出后,由迁入地派出所通知办理。选择邮寄的,公安部门将通过EMS将《准予迁入证明》寄至申报时所填的收件地址;选择现场领取的,终审通过后带好申报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前进西路1801号A栋四楼C区61-69号,电话:0512-57385852,申请现场办理准迁证落户张浦的请带好材料至张浦派出所办理,咨询电话:36695883;36695884)。
三
投靠落户
与前两种落户方式相比
投靠落户,可以说是最简单的落户方式
满足年限条件就可以去办理
投靠落户主要分为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三种方式
1
“夫妻投靠”申请入户
◆申请(户口在昆山一方的提出);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年以上);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在本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于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配偶需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书;
◆2019年3月1日起,户口迁入昆山无需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
◆父(母)申请;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在本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于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
◆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根据实际申领情况);
◆父母与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请入户
◆子女申请(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超过55周岁,以及已退休人员,父母双方必须同时符合上述情况);
◆子女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在本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于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
◆父母及申请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地无业证明(由本人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
◆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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