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用父亲及继母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并出售给他人从事犯罪活动。3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黑龙江警方获悉,丰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对前期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时,发现这一线索。

据了解,丰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中,结合当前主业对前期案件线索进行再次梳理分析时发现,五营镇居民高某某用其父亲高某和继母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现该银行卡被他人使用。五营镇一居民高某某,用其父亲和继母的身份信息办理了银行卡,而现该银行卡却正在被他人使用。

民警迅速对此线索展开侦查,在民警不懈的工作和高压态势下,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终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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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到案后供述称,自己曾用其父亲和继母的身份信息,连续开办了6张银行卡及手机卡。并在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和手机卡,是用来从事网络犯罪活动时,仍将银行卡和手机卡贩卖,从中获利7千余元。

最终,高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丰林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丰林县公安局敬告全县居民,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将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构成犯罪,全县居民应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不要贪图“小利”酿成“大祸”,同时也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