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违建别墅没收处置情况的公告

按照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及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对我区范围内符合违建别墅查处、没收标准的2处14栋违建别墅,现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6日。具体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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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违法别墅已依法于2021年3月19日没收为国有资产,并由开发区财政金融部接收管理统一处置。

涉及上述建筑物的相关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民事合同由于违反国家违建别墅政策和法律强制性规定,即日起出违法主体(开发建设单位)与相关住户妥善解除合同,退还之前缴纳的购房款项和利息,配合工作领导组腾空并交房,逾期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