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上海、河北、湖南、广西4省(市/区)公布2021年高考招生录取方案啦!加上此前已经官宣的广东、福建、湖北、江苏、重庆、辽宁等6省市,目前已经有10省公布2021高考招生录取方案。

下面跟教育科学站一起来看看详情:

上海

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高考成绩,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或大类。以下统一简称为“专业”)的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一)招生计划编制

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高校在沪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编制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按录取顺序分为:①综合评价批次;②零志愿批次;③本科提前批次或本科艺体类批次;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⑤本科普通批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批次招生开展前完成强基计划招生;本科普通批次投档前完成特殊类型招生。

本科艺体类批次内分甲、乙两个批次,各设顺序段和平行段。甲批次顺序段一般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平行段一般为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招生的高校;乙批次顺序段为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允许使用专业校考成绩招生的高校及部分使用专业统考成绩仍按顺序志愿方式招生的高校;乙批次平行段一般为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的征求志愿高校。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2.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1)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4)本科艺体类设置甲、乙两个批次,各设1个顺序段志愿和10个平行段志愿。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6)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针对零志愿批次设置1个志愿,针对本科普通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7)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才具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或”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其相符,即具填报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和”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其要求的全部科目,方具填报资格。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5.各批次志愿填报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部分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高校及专业对体检、面试、政审等有相关报考要求,考生须比对拟报高校要求,符合资格者方可填报。2021年起,在本市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高校相关专业归并为一个院校专业组,组内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完成录取。

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线(2021年起,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具有本市农村户籍。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符合拟报高校给予的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且公示无异议。

填报本科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设征求志愿,其他批次不设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的征求志愿含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中,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录取完毕后填报,未被甲批次录取的艺体类合格考生具有填报资格。

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两次征求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一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第二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7.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平行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按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表演类、体育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按高考成绩占30%、专业统考成绩占7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具体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附4)。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本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本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高职(专科)阶段

高职(专科)阶段(以下简称“专科”)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总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专科按录取顺序分为:①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

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

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

专科各批次均设征求志愿,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统一开展。

5.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专科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专科艺体类批次、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专科艺体类批次中,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

专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专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专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河北

1.新高考怎么考?

考试科目: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

统一高考科目: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其中,外语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

统一高考科目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试题由我省自主命制。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2.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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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应调整。

  • 满分750分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 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

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 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其中,首选科目成绩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 等级赋分

对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考试,等级赋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成绩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

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先将每门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到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再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

高考成绩公布时,考生查询到的再选科目成绩是等级赋分后的成绩,不需要考生自行转换。

3.录取批次咋设置?

  • 按三个类别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分别进行批次设置,实行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模式。

  • 两个新变化

根据这两年招生情况,个别招生类型作了微调:

一是将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列入本科提前批B段,与国家专项计划同时填报志愿、同时录取,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避免调剂到考生不满意的定向就业地区。

二是将本科预科班列入本科普通批,与本科普通批同时填报志愿、同时录取,提高预科班的志愿满足率。

  • 普通类录取批次

普通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等四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分段依次录取。

本科批包括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类本科专业、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预科班等。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

  • 艺术类录取批次

艺术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

其中,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分段依次录取。

  • 体育类录取批次

体育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

其中,本科提前批分为A、B两段,分段依次录取。

4.怎么报志愿?

  • 志愿设置新变化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由以学校为志愿单位变为以“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即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

其中,普通类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专业(类)+学校”志愿,艺术、体育类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类)+学校”志愿。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仍延用现行的以学校为单位的投档方式。

  • 优先从专业角度报志愿

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先从专业角度选择高校并填报志愿。与以往相比,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能够更好维护考生利益。在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类)相符前提下,考生直接填报到学校的具体专业,取消了专业调剂,从而避免被调剂到不喜欢专业的遗憾,有利于学生职业意识的培养和学生个性特长的发挥,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二是能够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三是能够强化相关领域人才培养。

  • 报志愿注意选考科目要求

改革后志愿填报的主要变化是增加了选考科目的要求。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查阅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既要符合首选科目的要求,也要符合再选科目的要求。

5.高校怎么录取?

  • 分数线划定

高考录取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本科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普通类、体育类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

艺术类招生延续往年政策,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招生计划,统一划线。

  • 录取办法

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投档时,我省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 艺体类考生成绩构成

艺术类、体育类综合成绩的构成按照我省现行规定执行,具体为:

(1)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学、服装表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体育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湖南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

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8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科学选拔人才,维护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全国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历史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中的2科,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选2)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10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录取办法

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志愿填报与投档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投档录取按专业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各专业类别志愿设置与填报及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一)普通类。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录取工作按四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成绩、普通类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的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作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即军事、公安、司法等院校及其他需要体检、面试或签订协议的院校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军事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军事院校采用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军事、公安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比例为100%。采用单个志愿的院校,需要面试或签约的投档比例为100%,不需要面试的由招生院校提出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和国家专项计划普通类专业,即非定向计划、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特殊类型志愿和普通志愿,其中特殊类型志愿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普通志愿采用平行志愿,设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志愿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特殊类型志愿中填报,其他招生在普通志愿中填报。对于普通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对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和预科班计划,符合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3)投档录取。先进行特殊类型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普通志愿投档。对于特殊类型志愿,具备报考资格且达到分数要求的全部投档;对于普通志愿,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招生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最低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民族班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80分。

3.专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即定向培养士官;公安、司法类专业;需要面试的乘务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各类特岗人员计划等专业。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定向培养士官采用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定向培养士官、公安、乘务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采用单个志愿,需要面试或签约的投档比例为100%,不需要面试的由招生院校提出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4.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二)艺术类。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以普通类本、专科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别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对于不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招生院校可在我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提高成绩要求。

艺术类各录取批次投档录取后,对录不满额的院校分别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专业安排在平行组,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但执行招生院校本校投档录取规则的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志愿。

(2)志愿填报。考生根据本人成绩等条件选择符合有关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填报。其中,第1顺序位置既可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也可选择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填报;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

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第一步,对填在第1顺序位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投档录取,按学校提供的拟投档名单经相关程序后按100%的比例投档录取;第二步,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志愿和只填报了平行组志愿的考生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00%,不超过105%。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考生成绩应不低于我省划定的相应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相关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的自划线。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专业安排在平行组,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或者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但执行招生院校本校投档录取规则的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采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原则上须使用我省统一投档规则,并安排到平行组,原安排在平行组的保持不变。

本科批的志愿设置、填报及投档录取方式与本科提前批相同。

3.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批志愿。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

(3)投档录取。按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三)体育类。体育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本科、高职专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对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100%比例投档录取。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3.专科提前批。为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按100%比例投档录取。

4.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本批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批志愿。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体育类各批次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要加大组织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2021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落地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要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员工和各级考试招生机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师资队伍补充机制,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三)做好宣传培训和志愿指导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学校要积极组织相关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做好政策解读,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志愿指导,确保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完整理解考试招生政策。

(四)开展模拟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安排做好2021年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全员全过程模拟演练,各级政府对各个环节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要通过模拟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基础。

广西

一、科目设置

全国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

按照考生选考科目组合,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类、艺术理类、体育类。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

艺术文类和艺术理类考生还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和获准单独组织校考高校的艺术专业考试);体育类考生还须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考外语专业或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分为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此外,考生还可对照有关条件选择参加分类考试招生。

二、考试命题

我区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各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试题,各科考试时长及赋分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卷面满分150分;数学(文、理)、英语(含听力)、外语其他语种(含听力)考试时长120分钟,卷面满分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时长150分钟,卷面满分300分。

外语口试、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我区自主命题,命题依据我区公布的相应科目考试大纲与说明。

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保送生招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单独招生等分类考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的文化考试采用教育部命制的试题;体育专项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负责组织。

退役士兵专升本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由我区自主命题,命题依据成人高考招生专升本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隶属的学科门类自主命题。

三、考试报名

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将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11月15日结束。按照规定,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包含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保送生招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单独招生、退役士兵专升本单独招生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

四、考试时间

1.全国统考时间:预计在2021年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上旬。

3.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中旬。

4.英语口试时间:2021年3月。

5.小语种口试时间:2021年3月。

6.退役士兵专升本单独招生考试时间:2021年4月。

7.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的文化考试时间和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时间另文通知,其他分类考试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并公布。

教育科学站也会密切关注其他省份的2021高考动态,有消息将第一时间告知大家,记得留意我们的最新消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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