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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曲靖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对外发布了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对6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进行了通报。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曲靖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李万富,中共党员,会泽县金钟水厂副厂长,2021年3月7日20时1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何兴辉,中共党员,会泽县以礼街道以礼社区第四党支部书记,2021年3月7日20时3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范启波,中共党员,云南会泽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2021年3月11日21时1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束加忠,中共党员,会泽县古城街道水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2021年3月11日22时4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5.海乔林,中共党员,师宗县彩云镇额则村委会村民,2021年3月12日20时5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6.唐业林,中共党员,会泽县大海乡大海小学教师,2021年3月13日21时1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曲靖市纪委监委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蒋琼波

责任编辑 顾庆华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