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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县“酒驾”“ 醉驾”违法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的实际,为有效震慑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醉驾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近日,互助县法院对20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20名被告人1个月至5个月不等拘役,并处罚金1000元至5000元不等。

这20起危险驾驶案件既有典型性,又有代表性,犯罪主体基本为男性(其中2名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仅有一名女性;文化程度基本为小学或者文盲,年龄集中在30-50岁;案发情况呈多元化特点,包括被交警查获、醉酒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无证驾驶、醉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等;犯罪时间多集中在下午至凌晨时段;肇事车辆有小轿车、轻型货车,电动三轮车等多种车型;血液酒精浓度最高的一人甚至达到了319.6815 mg/100ml。各被告人在法庭上均认罪认罚。

今年醉驾案件较往年虽有下降,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仍然频发,而且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案件逐渐上升,究其原因,主要还是部分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醉驾会潜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严重后果,更有一部分驾驶人酒后开车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喝一点酒不一定会被查到”、“喝得不多,头脑还很清醒,不会出事”、“自控能力及驾驶技术没问题”、“乡村道路不会被查”等等。此次集中审理危险驾驶案件,体现了县法院依法惩治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决心。法官再次提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供稿:者雪梅、魏荣峰

编辑:何金玲

审核:马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