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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电子自动抓拍系统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隆回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以下道路启用电子抓拍系统,对不按规定停放,遮挡机动车号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电子自动抓拍,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启用自动抓拍的具体位置:

1、广场街全路段

2、健民街全路段

二、开始启用自动抓拍的具体时间:

2021年3月22日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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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