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赴华提供有关便利的通知

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驻丹麦使馆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一、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如工作、商贸、访问等)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

二、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适用人群为: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赴华事由为:家庭团聚、赡养、探亲、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符合上述条件者,可递交申请。

三、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四、持中国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家庭团聚类居留许可人员赴华前无需再申请签证,可凭上述类别有效居留许可,按现行赴华检测要求向中国驻丹麦使馆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HDC码)。

中国驻丹麦使馆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登机的要求不变。入境后请遵守入境所在地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防控规定。

提醒在丹中国公民关注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进展

当前丹麦已启动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丹卫生部门正在按接种方案,通过适当方式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有序接种。具体请参见丹麦卫生部网站:https://www.sst.dk/en/English/Corona-eng/Vaccination-against-COVID-19。

在此提醒大家及时关注疫苗接种进展,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疫苗接种。请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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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来华提供有关便利的通知

为有序恢复中挪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我馆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一、来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

二、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来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适用人群: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来华事由: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符合上述条件者,可递交申请。

三、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我馆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http://www.chinese-embassy.no/chn/zjsg/sgxw/t1856640.htm)乘机的要求不变。入境后请遵守中国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

提醒在挪中国公民及时关注当地疫苗接种安排

自2020年12月27日起,挪威启动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作为国家免疫计划的一部分,挪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自愿且免费,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所有在挪居住人员均可参与接种。地方政府负责按照接种顺序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疫苗接种,届时医生或医疗机构会与您取得联系。获取接种顺序及各地接种信息请查询https://www.fhi.no/en/id/vaccines/coronavirus-immunisation-programme/who-will-get-coronavirus-vaccine-first/。

中国驻挪威使馆提醒在挪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居住地疫苗接种安排。如对自身患病情况是否符合接种条件不确定,可联系家庭医生或其他专科医生咨询专业意见。

关于对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来华提供有关便利的通知

2021/03/15

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驻芬兰使馆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一、来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无需提供省级外事、商务部门或央企的《邀请函(PU)》、《邀请函(TE)》及《邀请核实单》。

二、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适用人群: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赴华事由: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符合上述条件者,可递交签证申请。

三、持有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向我馆递交贸易类签证申请。

注:

1、以上相关便利仅适用于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中国生产的疫苗并按规定时间间隔打完2针或接种中国生产单针疫苗后满14天),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

2、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申领 “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的要求不变。

3、入境后请遵守中方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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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在冰中国公民及时关注当地疫苗接种安排

2021/03/10

自2020年12月28日起,冰岛启动新冠肺炎疫苗全民免费接种计划,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所有在冰居民均可在知情自愿条件下免费接种疫苗。根据冰政府现有安排,拟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多数居民疫苗接种。

据了解,在冰中国公民可通过个人社会安全号码(kennitala)登录冰岛卫生系统网站(https://island.is/),了解疫苗接种安排。冰岛卫生局将根据疫苗接种计划通过短信通知相关居民疫苗接种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居民及时接种。中国驻冰岛使馆提醒在冰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冰政府疫苗接种安排。如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符合接种要求不清楚,可联系医生咨询专业意见。如有更多关于疫苗的问题,可访问covid.is获取详细信息。

中国驻冰岛使馆祝旅冰同胞平安健康!

提醒在瑞典中国公民关注当地疫苗接种安排

自2020年12月27日起,瑞典启动新冠肺炎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所有在瑞长期居住人员均可在政府通知后自愿接种疫苗。瑞典目前已批准阿斯利康、辉瑞和莫德纳等疫苗。接种计划如下:

第一阶段

养老院的老人,需要家庭护理的老人,养老院工作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一起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

第二阶段

65岁以上老人;接受过骨髓移植、其他器官移植或透析治疗的人群及一起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18岁以上残疾人;医务工作人员。

第三阶段

60至64岁人群;18至59岁患有某种疾病或感染新冠后易发展为重症人员,因患有痴呆或其他精神疾病无法遵守防控措施人员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

第四阶段

所有18岁以上成年人。

瑞典现处于疫苗接种的第一和第二阶段,各地区接种进度和预约程序有所差别,具体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s://www.1177.se/Uppsala-lan/sjukdomar--besvar/lungor-och-luftvagar/inflammation-och-infektion-ilungor-och-luftror/om-covid-19--coronavirus/om-vaccin-mot-covid-19/vaccination-mot-covid-19-i-uppsala-lan/

中国驻瑞典使领馆提醒在瑞中国公民关注瑞政府疫苗接种安排,留意接种报名通知,建议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参与当地疫苗接种。

瑞典卫生热线:1177

(中国手机拨打 +46771117700)

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丹麦王国大使馆

http://dk.chineseembassy.org/chn/zdjl/t1861171.htm

http://dk.chineseembassy.org/chn/zdjl/t186116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挪威王国大使馆

http://www.chinese-embassy.no/chn/zjsg/sgxw/t1861047.htm

http://www.chinese-embassy.no/chn/zjsg/sgxw/t1860686.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芬兰共和国大使馆

http://www.chinaembassy-fi.org/chn/lsfw1/t1861129.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冰岛共和国大使馆

http://is.china-embassy.org/chn/zbgx/t1859919.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大使馆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nDIdz-baXYplUBDQWlYV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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