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河南一55岁男子娶20岁智障女孩的新闻引起了网友热议。女孩的父亲表示,家里就只有这一个孩子,其母亲也存在智力方面的问题,孩子于2001年出生,五六岁时发了高烧导致智力出现了问题。孩子不会说话,所以结婚没有征求过她的意见,双方对婚事都很满意,他没有管对方要彩礼,表示女儿只要饿不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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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父亲的观点,在城市小资们看来是难以理喻的,应该被批判甚至是判刑,但放在农村的大背景下,他能有多少选择呢?结婚还是不结婚,或许都是悲剧。结婚后只能被当成生育机器,就算是婚后第一年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孩子,压力照样很大,孩子15岁时,父亲就70岁了,母亲还没有劳动能力,难道要靠一个15岁的孩子撑起一个家吗?

不结婚的话,父母百年之后,谁来照顾她养她呢?现在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且不完善,很多年幼的孤儿都没有得到充分的照顾,成年的智障人士更是难以被囊括在内。“不要彩礼,只希望对方对女儿好”,从这句话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女孩的父亲其实是一个敦厚、老实的人。

2020年,杭州电视台某调解节目也播出过类似的案例:年过70的田阿姨有一个智障女儿,女儿自己找了一个保安男朋友,想要和男朋友结婚,但田阿姨一眼就看出保安不可靠,认为他有吃绝户的嫌疑,只想领证,一点都不尊重爱护女儿,拒绝了男方的结婚要求。发现女儿怀了孕以后,带她去堕了胎,去做了绝育手术。虽然年老,但还是尽最大可能保护了女儿,让不少网友敬佩。

但田阿姨和河南女孩的父母不一样,她是城市人,有房子,可以给孩子提供不错的物质生活,还给孩子买了社保,50岁以后可以拿到3000块钱左右的退休金。杭州完善的城市建设,也能给智障人士提供基本的照顾,这一切,河南的那个女孩是不会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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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阿姨所担心的,无非是女儿结婚后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现实中,这样的事情还真的不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检索,会发现和残障人士相关的离婚诉讼有90多起,而且离婚请求大部分都是由智障方提出的。常见的理由是被殴打、不管不顾,还有的丈夫发现孩子也存在智力方面的问题后,果断地抛弃了家庭。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想靠婚姻给智障人士提供保障是行不通的。和智障人士缔结婚姻的人,本就不会有特别好的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也比较低,双方无法沟通,没有感情基础,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对方的良心上。但人性这种东西,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

智障人士的婚姻困境,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能用简单的能与不能来回答。有的人虽然存在智力上的缺陷,但还是渴望被爱,渴望男女之间的温情,彻底地杜绝他们恋爱结婚的可能,是有悖人性的。但智障遗传的可能性并不低,允许所有智障人士结婚,不利于优生优育,也会让那些智障家庭永远徘徊在社会边缘,无法从贫困中得到解脱。

改善智障人士的生存境遇,需要公益机构和相关部门发挥出更多的力量。可以建立起追踪制度,当小孩子被确诊为智力障碍以后,就将其纳入到监控的范围内,根据自理能力的高低,让他们接受不同的教育,要尽可能地保障那些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分辨能力的人有工作的机会。但他们长大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告诉他们结婚的利弊,由他们自己选择是否要冒着高风险生下孩子。

有关部门也可以建立起集中收容制度,由财政出资补贴,鼓励专业机构去照顾关怀智障人士,免除他们父母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