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县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准确掌握全县残疾学生高考情况,落实残疾学生高考优惠政策,湘潭县残联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普通高校残疾考生的应考帮扶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县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所负责此项工作,实行专人负责承办工作机制,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摸底调查。高考前,要深入学校和残疾学生家庭,准确掌握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做好申报登记工作。摸清今年全县本地残疾考生人数。

三是加强宣传。联合县教育部门向学校及其残疾考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残疾考生了解国家招生政策,为下一步上报工作奠定了基础。县残联、教育局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残疾考生的服务工作,为残疾学生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提前统计并上报全县残疾考生数量,区分不同类别考生,制定专门的考试工作方案。

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残疾考生须知:应在4月17日前向县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过期不再受理),填写提交《2021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确定批准的合理便利事项,将由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