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9时~3月29日17时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从2021年秋季起

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将加入国家组织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以下简称“国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做好政策衔接

经报请教育部同意

在组织自治区2021年春季

中小学教师资格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考试(以下简称“区考”)

的基础上

2021年秋季再增加一次“区考”

从2022年起

我区不再组织

中小学教师资格“区考”

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考试

仍实行“区考”

●我区春季教师资格考试将于4月24日开展,上午9时~11时考《教育学》,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考《教育心理学》。

●凡首次报名参加2021年春季“区考”的人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笔试、面试。

●2019年、2020年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笔试按我区原笔试政策执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2021年秋季“区考”,仅限参加2020年、2021年春季“区考”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2020年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笔试按我区原笔试政策执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2021年春季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笔试、面试。

●2021年参加“区考”取得的两科成绩合格证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底,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021年秋季,“区考”与“国考”错时举行,“区考”在“国考”之前进行,相关考试事宜将另行发文。

2021年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春季“区考”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查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