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6.63亿元已经到账,感谢法院公正高效司法,为企业排忧解难。”日前,深圳某公司代理律师致电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惠州中院”)执行法官,连连表示感谢。据悉,该案系惠州迄今为止执行到位金额最大的单宗民事执行案件。

这是惠州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省法院关于“六稳”“六保”相关工作部署的缩影。自去年以来,惠州法院坚持司法惠民理念,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多措并举服务保障“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执行到位金额最大的单宗民事案

“数亿元的资金对于一个民营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关系着企业的资金链安全、工人工资、工程款发放等问题。”前文案件承办法官说。

原来,因案件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尚未生效,深圳某公司无法领取已经执行到位的执行款6.63亿元。 2021年1月13日,年关将近,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发放工人工资,遂向法院申请提前领取执行款人民币6.63亿元。

为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惠州中院随即约谈申请执行人,引导其提供足额有效担保后先予领取执行款。随后,案外人南京某公司提供其名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一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深圳某公司领取上述案款提供担保。

惠州中院立即发函委托当地法院查封上述财产,因担保财产远在南京,且执行款金额巨大,惠州中院与当地法院多次电话沟通,确认实际查封担保财产后,当天即办理出款手续,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人民币6.63亿元。

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前,全市法院发放执行款2941笔共10.82亿元,其中发放给企业的单笔超500万元以上的共计7.39亿元,缓解企业燃眉之急,解决工人“忧酬烦薪”事。

此外,去年全市法院立案执行涉黑恶犯罪案件54件,结案44件,执行到位金额28828.20万元。其中,去年上半年前移送执行的26件涉黑恶案件全部执结,努力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

围绕“六稳”“六保”狠抓执行办案

亮眼数据的背后,是惠州法院以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和“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等活动为契机,强化运用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大力推进执行办案力度,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财源”犹如“血源”,是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为推进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惠州法院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执行局、刑庭分别成立工作专班,执行局指定刑事财产刑执行团队,实施专业化执行。落实分管领导、执行局长包案责任,院领导多次到基层法院进行指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力度。去年11月,全市法院开展涉黑恶案件执行攻坚,采取“五个一”执行措施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即发布一次悬赏举报财产线索公告、查找或提审一次被执行人、做一次被执行人家属工作、进行一次异地财产调查、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加大财产处置变现力度,力争黑财见底。

惠州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解决群众“忧酬烦薪”事。去年,惠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农民欠薪执行案件1687件,涉及农民约2312人,结案1594件,结案率94.49%。大力推动司法援助保险、慈善基金和司法救助等途径,对涉民生案件给予司法救助,全市法院对39名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9万元。全市法院实现行政机关拖欠民营中小企业债务案件年底清结,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新发欠薪案件清零,违法占用耕地非诉案件到年底结案率达80%,积极服务保障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

惠州中院积极稳妥推进“e速贷”等涉众型特大案件执行,其中“e速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2亿元,组织3402人参与分配,已分配金额1.3亿元,首次分配比例近25%,远高于全国其他集资诈骗执行案件首次分配比例,案件当事人满意度较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

惠州两级法院深入推动“点对点”执行联动工作,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8家单位建立了集在线协助执行和查控财物于一体的“数字化”联动集成系统,多项功能为全省全国首创,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处理大量执行事务,全市法院执行外勤次数减少70%以上,去年结案平均用时由上一年度的131.04天/件降至79.92天/件,更快更及时地兑现当事人的合法债权。今年1月12日,市委政法委出台了《惠州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执行联动工作任务实施方案》,进一步全面明确了执行联动单位工作职责。

与此同时,惠州法院与多家联动单位“织密”财产查控网络,对车辆、不动产、公积金、银行存款等财产实现“一网打尽”。如与市公安局建立全市车辆线上控制系统;与市自然资源局完善全市不动产查控系统,在原有在线查询全市不动产的基础上,新增在线查封、解封、过户不动产及调取内档信息等多项功能,真正实现“查控零距离”,在全省尚属首例;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线上查控系统,可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冻结住房公积金款项,该系统为全国首创;先后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10多家银行建立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法院线上提起查控车辆1701次,其中成功查控1110台车;线上查询不动产信息37873次,其中查询有财产案件3625件(次),线上控制206套;线上查询公积金信息16256条,其中反馈有公积金信息1325条。

执行工作在网上也在逐步实现“一网通办”。惠州法院与市公安局通过专线对接方式实现线上查询户籍信息、出入境信息等;与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线上查询通讯号码及强制开通失信彩铃系统;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供电局建立线上协助停天然气、停电系统。2020年,全市法院线上查询出入境信息53次,其中查询有出入境记录32个;查询户籍信息41次,其中查询到具体户籍信息31个;通过线上查询通讯号码5794次,其中查询到通讯号码836个;线上强制开通失信彩铃10余个。同时,为便于当事人参与执行,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惠州法院还推出了执行办案微信,开通微信送达、微信调解、微信约谈及当事人微信提交材料等功能,当事人可通过微信领取文书、提交材料、了解办案进度、咨询法律问题等等。

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给发放提速

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成效最终需要体现在执行兑现上。去年初,惠州中院出台了《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了执行款物的管理实行由执行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落实了执行款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付、人款分离的总体要求,并对执行款的收取和发放、执行款账户监管等具体流程作出详细规定,重点强调新收执行款必须采取“一案一账号”方式归集管理、执行款必须一次性发放等要求,从制度设计层面堵塞执行款管理漏洞。

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惠州法院将2016年以来新进帐未清零的执行款全部纳入执行办案系统,全面使用“一案一账户”及执行办案系统对执行款进行监管;并设立专职监管员,对执行款物的收取和发放进行审查,定期与财务人员、开户银行清查不明执行款,有效把控关键节点,全面实现动态实时监控;同时推出扫码在线缴纳执行款和“专用电子账户”领取执行款等新举措,在收支两端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提升执行效率,防控廉政风险。截至目前,惠州中院通过线上系统出款共4152笔,款项共计32.15亿元。

去年11月,惠州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执行款公证提存机制,将不能及时发放的执行款转入公证机构的提存账户,由公证机构办理执行款提存公证,发挥公证政务数据信息共享优势,借助大数据平台强化执行款监管,维护受领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惠州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行办案的监管。如新建了执行案件动态监管巡查系统,自动巡查采集案件执行过程中的数据并通过不同的维度形成可视化图表加以统计、分析,对日常办案形成全方位监管。同时,在案款发放、案件结案等关键节点设立专职管理员进行审查,杜绝廉政风险,提升办案规范化。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周泽锋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