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安徽蚌埠一公交车,一名女子将湿漉漉的的内裤挂在公交车上晾晒,这让全车的乘客惊诧不已,大家看到这不雅的一幕后,纷纷扭头过去,非常默契的不再观看,网友惊呼“这是一点点阳光都不放过啊”,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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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公交车属于公共场合,虽然刚洗过的内裤并不是什么不祥之物,但是在公交车上晾晒内裤实属不妥,尽管当事人本人并不觉得尴尬,但是其他乘客肯定会觉得非常不舒服,毕竟在中国人的文化观念中,内裤是比较私密的东西。在自家的阳台上护着院子里晾晒当然无可厚非,在公共场合,真是大煞风景啊。有句话说别让不要意思拦住了你的去路。经历过风雨和生活磨炼的人,真的领会到了这句话的精髓。

面对这种情况,公交车司机或者管理人员有权利制止这位女士的不雅行为,乘客上车刷卡或者投币后,意味着公交车公司与乘客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虽然这个服务合同关系是通过口头或者习惯性行为的方式达成的,但是根据交易习惯,公交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也不包括提供晾晒内裤。公交车司机或者公交车管理人员有权利要求该女士收起自己的内裤。而且并不违法或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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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实施的任何法律行为也应当符合公序良俗原则,所谓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显然在公交车上晾晒内裤会造成其他乘客不适,属于违反公交车公共秩序的行为,伤害了善良风俗。

尽管在公交车上的时间比较短,公交车司机法律意识淡薄,遇到这种毁三观的事情估计也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选择了默默忍受,但是如果该女子被要求之后依然拒绝的,公交车司机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将其赶下车或者依法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