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2021年高考时间定了!!!

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规范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天津2021年高考——

3月13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2021年天津高考时间、报名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监查、考试考核、招生章程、志愿填报、录取、新生入学、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工作规定。

高考时间:

天津2021年高考和等级性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15:00至17:00(外语英语笔试15:00至16:40)。
6月9日8:30至9:30物理;11:00至12:00思想政治;15:00至16:00化学。
6月10日8:30至9:30历史;11:00至12:00生物学;15:00至16:00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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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进行报名确认,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02、考试

我市继续实施自主命题,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构成。

高考科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共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共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各科目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高考科目中的外语包含听力测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高考英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第一次笔试与两次听力考试于3月19日同场举行,第二次笔试在6月8日全国统一高考时举行。英语听力考试分值为20分,笔试分值为130分。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考生的英语科目考试总分。

要规范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03、志愿填报

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和政策规定等另文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的志愿征询。

04、录取

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和提前本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

05、新生入学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录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今年高考亮点——

防疫: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

教育部要求,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等。

命题:今年高考试题增强开放性

教育部要求,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高校要加强与中学人才培养衔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2021年高考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要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成绩:高考分数不提供给中学

教育部还明确,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

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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