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366条新增了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内容是什么呢?能否实现以房养老?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满足居住需要。

设立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给他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设立居住权需要去房产交易中心登记,自登记时设立。这里尤其要注意,居住权是一种物权,物权采用登记主义,必须去登记才有效,不登记不生效。就跟抵押权一样。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实践中,居住权常见于夫妻离婚时的约定。男方婚前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后来因为感情破裂离婚,双方约定,女方享有居住权,一直到孩子满18岁。这里在孩子满18岁前,女方都可以免费住在房子里。关注我,学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