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3月14日电 题:专访香港大律师丁煌:完善选举制度 从法律层面落实“爱国者治港”

中新社记者 王嘉程

“‘爱国者治港’这五个字并非新鲜事,这是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基本框架下,明确、清晰地说明,爱国爱港是参与香港管治的人才的最基本素质。完善选举制度,是根据香港的现实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在宪制基础上,从法律层面落实‘爱国者治港’。”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大律师丁煌近日在接受中新社专访时说。

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丁煌对此十分支持,他表示:“近年的特区立法会,乱象频生,有人扔玻璃杯,有人扔臭弹等;到区议会层面,就更是‘怪诞’,有‘反中乱港’的人,竟然利用这个平台宣扬‘港独’等思想。”

说到此,已在太古西社区服务多年的他感触颇深。他批评,部分人士忘记了,区议会的本身职责是应该关心好与该区居住和工作人士福祉攸关之事宜,做好市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向政府提供意见。

丁煌直言,香港近年来“风波”不断,从2014年出现的大规模违法“占中”,到2019年发生的黑暴事件。“在政治方面,香港可以说已经到了一个‘节骨眼’上。前年黑暴之所以愈演愈烈,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反中乱港’的高层人士以“违法达义”的错误观念来美化修饰大规模的黑色暴力。”

他续说,虽然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如同“定海神针”,让社会逐渐恢复平静。但所谓“揽炒十步曲”的出现,让大家看到,依然有“反中乱港”的人士,是要借助漏洞、借助制度,进入香港管理层。“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丁煌以区议会选举为例指出,候选人仅需宣誓表示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却不一定是真心实意。

丁煌认为,是次改革,实际上是对于香港选举制度的一种优化,把管治香港的人才的最基本要求,明确下来了。这样,爱国、爱港的有志之士,就能更好地投入香港的建设。

他认为,是次修改提议并未修改基本法文本,仅将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即《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进行修改。在大方向确定后,香港需要细心修订或起草本地相关法律。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法委会)一般会定时向法律界人士咨询意见。而作为法律界人士,除了会积极配合给予意见外,他亦愿意向市民作更多解说,让大家了解有关条文,希望立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尽快在特区立法会获得通过。“接下来,我们要将人大决定在香港以法律层面呈现出来,希望社会能够理解及支持。”

丁煌重申,完善选举制度,是为了让更多真正的爱国爱港人才参与到管治架构之中,合法合宪、合情合理。这也是为香港再出发奠定了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让香港继续繁荣稳定发展,迈向更光明的前景。(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