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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设点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

在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横幅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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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经营者自觉签订《公开承诺书》。

餐饮经营者张贴宣传画和《公开承诺书》。

工作人员到集贸市场宣传《长江保护法》。

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14日讯(通讯员 董拥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自3月1日开始,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持续开展《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宣传活动。

通过农贸市场、商超悬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捕禁售宣传标语,加强对市场主体及广大消费群体的教育引导,提升长江禁捕工作知晓度。

开展长江禁渔排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商超、餐饮单位开展江鲜江鱼排查行动。严禁销售使用金鞭溪、溇水、澧水、江鲜、长江野生鱼、小河鱼等产品,提醒广大水产品经营户、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水产品来源可溯。

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公开承诺书。不采购、不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门牌、招牌、广告、菜单及线上网络订餐等宣传载体不使用“野生鱼”“金鞭溪”“江鲜”等字样;不在菜单之外私下向消费者推介、提供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不以其他产品冒充“野生”“江鱼”“野生江鲜”等对外销售。

截至目前,通过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向全区群众和广大经营户宣讲《长江保护法》,解读禁渔政策,动员群众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让“禁渔令”落地生效,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300余份,发放宣传单300余张,发放张贴宣传海报50张,现场接受解读和咨询50多人次,与40余家餐饮经营签订承诺书。同时,在全区各集贸市场悬挂横幅20多条,引导有LED电子显示屏的经营户主动播放《长江保护法》宣传内容,共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下一步,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深入街头巷尾和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媒介,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十年禁渔”应知应会知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禁渔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并持续强化案件查办,切实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董拥军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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