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施工现场九处安全隐患,山东海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山东海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在其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存在9处一般安全隐患,且对现场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而被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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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书显示,在检查中,发现由山东海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石苑小区21号楼改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9处一般安全隐患,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1月2日施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山东海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日期是2021年3月8日。

可查的资料显示,山东海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9月15日,注册地位于济阳县城纬一路西首,法定代表人为张崇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等。

编辑:王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