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提醒大家,征地公告是征地拆迁的前提,有其他相关的征地法律问题,请您咨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

征地公告在征地拆迁中非常的重要,征地拆迁是不是合法,首先看的就是有没有征地公告了,这也是大家唯一能够发现拆迁方是不是违法征收最明显的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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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征地公告是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知情权,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地批文之日起10日内进行公告。

相信大部分人都知道,征地公告一贴出,就意味着征收工作的开始。但在实践过程中,仍旧有一些地方并没有征地项目或是征地项目没审批、审批没下来等情况未进行任何公告,然后就开始实施征收。

在征地拆迁中,大家最为关心的还是征地拆迁补偿。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说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其公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等。且补偿方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信阳市2020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南京路街道家乐社区

1、该批次用地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南京路街道家乐社区区域;集体土地0.0612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612公顷

2、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为106.5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3.15万元/公顷;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规定执行;

5、该批次用地不涉及耕地,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

6、该批次用地拟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龙飞山街道银钱社区

1、该批次用地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街道银钱社区区域;集体土地3.1131公顷,其中农用地1.3764公顷(耕地1.0431公顷),建设用地1.0060公顷,未利用地0.7307公顷。

2、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为63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3.15万元/公顷;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规定执行;

5、该批次用地需安置农业人口约50人(其中劳动力29人)。

6、该批次用地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前进街道三桥社区

1、该批次用地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前进街道三桥社区区域;集体土地0.9180公顷,其中农用地0.3638公顷(耕地0.3638公顷),未利用地0.5542公顷。

2、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为57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3.15万元/公顷;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规定执行;

5、该批次用地需安置农业人口约6人(其中劳动力3人)。

6、该批次用地拟用于科教用地。

前进街道新兴社区

1、该批次用地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前进街道新兴社区区域;集体土地1.6395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395公顷。

2、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为57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3.15万元/公顷;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规定执行;

5、该批次用地不涉及耕地,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

6、该批次用地拟用于科教用地。

信阳市2020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北湖管理区仓房村

1、该批次用地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北湖管理区仓房村区域;集体土地0.1797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797公顷。

2、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为57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3.15万元/公顷;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规定执行;

5、该批次用地不涉及耕地,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

6、该批次用地拟用于工业用地。

信阳国际家居产业小镇社管办苏庙社区

1、该批次用地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信阳国际家居产业小镇社管办苏庙社区区域;集体土地2.0417公顷,其中农用地1.0593公顷(耕地1.0187公顷),建设用地0.9824公顷。

2、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为57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3.15万元/公顷;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规定执行。

5、该批次用地需安置农业人口约17人(其中劳动力10人)。

6、该批次用地拟用于工业用地。

信阳国际家居产业小镇社管办前楼社区

1、该批次用地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信阳国际家居产业小镇社管办前楼社区区域;集体土地1.0611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611公顷。

2、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为57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3.15万元/公顷;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规定执行;

5、该批次用地不涉及耕地,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

6、该批次用地拟用于工业用地。

以上信息,自本公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征收土地时不予办理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