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香港西九龙法院分批开庭处理21名在“初选”案中被拘捕乱港分子的复核保释申请。全部案件均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香港裁判法院总裁判官苏惠德负责审理。除自动放弃保释申请的被告外,其余被告均未说服裁判官改变决定,全部21人须被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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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1月,包括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杨岳桥、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在内的55名乱港分子,因涉嫌于2020年7月参与所谓立法会“初选”,被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其中47人被落案控告涉违香港国安法中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立即羁押。早前该47人中有31人申请保释被拒,其中21人选择行使每8日向裁判官申请复核的权利。

3月12日,香港西九龙法院将21名被告的保释复核申请分为三组,分别于上午9时30分、10时45分及中午12时处理。其中包括已解散“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香港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在内的10人自动放弃保释申请,其余11人均未说服裁判官改变决定,全部21人须被继续羁押。

据南都此前报道,55名在“初选”案中被拘捕乱港分子中,有15人早前获准保释,香港律政司随即对其中11人的保释决定提出复核申请,期间该11人被继续羁押。香港高等法院早前定于3月11日、13日及15日,分三天依次处理律政司的复核申请。

3月11日上午,香港高等法院首先开庭审理该11名被告中伍健伟和黄碧云的两宗案件。香港高等法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指出无法确信伍健伟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裁定律政司复核成功,伍健伟须被继续羁押。黄碧云则获准以原有条件担保外出。

采写:实习生 翁安琪 南都记者 余毅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