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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记者 璩介力)苏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扩大)会议昨天召开,据了解,我市已制定《苏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此次风险普查将围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5类风险展开,我市立足本地灾害实际,将增加城市内涝灾害风险调查等内容,进一步拓展普查领域。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自然灾害防治九大重点工程中的第一项,也是基础工程。据了解,这是第一次覆盖自然灾害风险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等全链条式的普查,不仅要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灾害等六大类灾害的致灾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也要对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系统等承灾体进行调查和评估,还要对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重点隐患进行调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将建立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开展主要灾害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我市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苏州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苏州市本次风险普查工作将围绕“摸清底数、把握规律、形成技术支撑体系”的总体目标展开。普查任务包括要素调查、实施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等。

在普查任务内容方面,我市在国家、省工作方案任务设计的基础上,按照实际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明确了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和森林火灾这5大类。此外,我市结合洪涝多发易发特点,专门增加了城市内涝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评估区划等内容,进一步拓展普查领域。

此次普查综合性强、设计内容全、数据量大、任务重且时间紧。我市要求发挥基层水库巡查员、灾害预警员、灾害信息员等专业力量作用,以及我市网格员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经验优势,提高普查效率。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普查工作,除了国家明确要求的摸清灾害风险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减灾能力等方面外,我市还将结合“边普查、边实用、边见效”的原则,推动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和平台功能迭代升级,把本次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到本市防灾减灾抗灾实战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