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南通市教育局下发文件
分别公布
南通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
和
《南通市小学毕业生
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其中
《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明确:
自202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
具体项目为: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50*8往返跑。
综合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测试成绩计入学生体育综合成绩。
测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测试成绩未达良好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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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有效发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在强化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积极作用,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 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本地、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附件: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南通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测试对象
全市全体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测试时间
5月--6月,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测试项目和评分办法
(一)测试项目
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六年级测试项目为依据,具体项目: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50*8往返跑。
(二)评分办法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评分,综合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成绩运用
1、测试成绩计入学生体育综合成绩;
2、测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3、测试成绩未达良好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五、减测、免测办法
(一)对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的个别考生,持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本人和家长申请,所在学校同意、公示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考生可以选择适合的项目进行测试,以实测项目计分。
(二)对丧失运动能力,不能参加测试的身体残疾学生,持残疾证,经所在学校同意、公示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免试。
六、测试要求
(一)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测试,抽调骨干教师,组成测试组,实施送测到校。测试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与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与尺度。
(二)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体质测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要讲清体质测试的目的意义、具体要求;加强科学指导,测试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强度要适当,有效防止运动损伤和伤害事故;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体质测试。无故放弃某一项测试的,一律不予补测,该项目测试成绩为零分。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发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在强化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积极作用,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 南通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高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本地、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附件:南通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
南通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南通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2021年起将组织全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监测,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与对象
1.第一阶段:每年5月—6月。
组织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各一个年级进行全员监测;
2.第二阶段:每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全样本抽测,城镇、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学校的各年级2个自然班(一年级除外)。
二、监测项目
具体监测项目由南通市教育局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中选定,于测试前一个月统一公布。
三、监测办法
1.第一阶段: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市教育局派员到场指导,监测成绩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一阶段的监测,各县(市、区)可以结合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初中体育中考、高二学业水平测试进行,也可单独组织。
小学六年级的监测,详细内容见《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初中三年级的监测,详细内容见《2021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高中年级全员抽测,由市教育局组织专门的抽测小组,先对市管高中进行测试;然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市局对市管高中测试的模式,组织区域内所属其他高中进行推磨式测试(市管高中先测A校,A校测B校,B校测C校,依次类推)。
7月初,由各县(市、区)统一公布辖区内各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校(含市管高中)成绩及排名,并将结果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公布市管高中排名。
2. 第二阶段: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抽测采用各县(市、区)推磨交叉互查方式进行,市教育局提前一个月公布抽测学校,各地教育局统一收集上报被抽测学校各年级学生名单(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一致);市教育局提前一天确定抽测班级,各学校按指定格式提前准备好该班级学生名单电子稿及纸质稿(与上报稿一致)。
由各县(市、区)体育专干(或体育教研员)带队,选派体育业务骨干8-10人组成专门的测试小组(要有一名熟悉计算机统计应用的体育教师),负责到指定地区的学校组织现场测试;各抽测组负责录入成绩,统计被抽测学校各项目的成绩(含参测率)与综合成绩,以及整个抽测地区的项目成绩与综合成绩,将最终结果与测试材料一起交市教育局。
被抽测学生凭身份证(或学籍卡打印盖章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测试,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由学校提交原因说明汇总表,分管校长、班主任、体育组组长签字、学校盖章确认。最终统计分析以该校学籍人数为基数,计算参测率和综合成绩。
市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全程抽查测试学校组织情况与抽测组测试工作开展情况。
12月底前,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地总体成绩及排名,并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对全市被抽测的学校进行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监测结果与运用
1.监测数据作为对地区、学校体育工作成效评价的基本依据之一;
2.监测数据作为校领导、体育老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之一;
3.监测数据纳入每年南通市初、高中教学质量分析;
4.市管高中抽测成绩作为体现该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础数据,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五、其他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2.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组织测试,加强测试现场秩序管理,严肃测试纪律;提供应急医务保障,全过程实施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布置相关测试场地,要求学生测试时穿便于运动的鞋和服装。
3.受测学校负责组织工作,抽测组负责测试与记录。测试完成后,受测学校分管校长和体育组组长须在测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复印或扫描留存。
END
责编:沛青
校对:阮奇鑫
编审:俞纯
来源:江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