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到农村买房、买宅基地建房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但随着近两年征地拆迁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由其引发的征收补偿纠纷也很多。那么,像这种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建房在征收时能有补偿吗?

针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判例对此作了说明,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当事人并非案涉房屋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作建造案涉房屋,并未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无权获得相应赔偿。

为什么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建房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该宅基地只能属于农村村民,即宅基地只分给具有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成员。因此,城镇居民到农村买房建房就有违法性了。该违法性体现在买宅基地建房办不了建房证、产权证;买卖房屋办不了过户登记等;因为没有权属证明,在征收时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拆除不予补偿。

因此,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大家:勿因小利去挑战国家法律和政策,对于农村房屋的买卖需极为谨慎。有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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