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

据烟台日报:记者今天从市城管局获悉,针对近期气温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广大市民用暖需求,我市今年计划安排供暖企业延长供暖,将2020-2021采暖季集中供暖时间统一延长至2021年4月10日左右具体停暖时间将根据气温变化情况再定。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加收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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